互動信箱
燭光網絡 12期 (p.5)
上一期的燭光網絡,誠邀讀者發表對香港傳媒的意見,以下輯錄了部分意見:
我認為對當事人最不尊重的報導手法是放大圖片刊登一些死者的樣貌,因為那位死者已經死了,還要被報社把其遺容或死狀放大刊登,那是完全對死者不敬的一種行為。報導員只需把該則新聞如實地報導便已足夠,若果說是未能吸引讀者的話,其實可在其它方面著手。例如,贈送優惠券、減價等方法。
劉小姐
我覺得傳媒不應只顧利益,罔顧社會公器的責任。我希望傳媒停止刊登嫖妓指南,並平實報導風化案。
林慧心
某報本周社評說:“鹹濕是男人的天性,風月版是香港報紙的特色,…,政府禁制只是想管制言論自由。”用同樣的論調,也可以說:“暴力是英雄本色,劈友是遍及世界的行為,…,政府禁制是管制人身自由。”如此社論,令人惋惜。
劉進鴻
數年前在一食肆內,看到數名青年正聚精會神閱讀漫畫,驟眼一看,漫畫中有女子赤裸出現;我感不對勁,購一本細閱,發現漫畫內容充滿色情、暴力、及黑社會描寫。我對傳媒失望,他們不敢、也不肯對社會、下一代承擔;我們須正視,作民間積極監察,保護未來主人翁。
范惠諾 中學教師
我希望時下的報刊雜誌提高得到的新聞消息的真確性,並且以客觀的言詞把事實完,整地報道出來,這是提高新聞水準的基本。
馮同學
我認為傳媒最令人氣憤的是渲染暴力、色情,並誇張倫常慘劇的報導。另外,對當時人的窮追猛打及跟蹤行為,使當時人失去私隱,亦沒有理會當時人的感受。
某些雜誌報章只顧銷量,嘩眾取寵地報導事件,缺乏良知,實是嚴重影響大眾。
Lee Yuen Fun
我認為最令人氣憤的傳媒內容是那些血淋淋的圖片。血淋淋的圖片可能是報紙銷量的保證,不過,也是令大眾嘔吐的毒物。最可悲的是,大眾自願地買那些毒物回家,令自己嘔吐一大頓。
Kwong
香港傳媒之報導水準日差,一因為記者之手法不正,即或嘩眾而換其銷量。治其究莫如輔正其道矣!
林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