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分享
燭光網絡 11期 (p.9)
時間真的過得很快,九九年十一月至今已有四個月,而我就是在當時加入明光社,擔入執行幹事一職之新同工—燕萍,你們也可稱呼我為Jess。
「明光社?你在盲人服務機構打工呀?」
「咦!你在出版社做呀?」
「哦!光明社,關注傳媒問題!」
以上都是我加入明光社工作後,聽到部份人士對明光社為何物的回應。
起初,我對明光社的認識並不深,只知道他們的工作與監察傳媒有關;在我搜集資料準備面試的時候,開始愈來愈明白明光社的工作,自己也有留意到香港的傳媒問題,如不同類型的色情刊物,報紙內頁的性副刊等,都使人擔心它們對受眾會做成嚴重的影響。特別是時下的青少年,他們每天都被著傳媒包圍,如電視、報紙及漫畫都是他們經常接觸的,所以我更關心傳媒應有的社會責任是甚麼。
加入明光社後,我的工作主要是到學校及青年團契負責講座,這是我很喜歡的工作,而我覺得傳媒教育對青少年非常重要。因為我們生活的香港,老實說,傳媒的道德好像是蕩然無存,很多辦報人的著眼點在銷量,凡是題材吸引和銷量好的事情,總不顧後果地大肆報導,有時甚至故意歪曲事實,增加新聞的趣味性和可讀性來吸引讀者,完全忽略報導的影響和後果,實在叫人無奈;所以我認為教導時下青少年怎樣培養獨立思考能力去批判傳媒,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從而使他們認識傳媒對他們自身的影響深遠。
有時候,我聽到一些批評,認為我們太道德主義,我覺得這標籤並不合理,因為我們的工作只是為社會提供另外一種聲音供人參考和選擇;正如社會很多人接受或宣揚婚外性行為沒有甚麼大不了,但我們就正視這行為所帶來的社會問題和影響,如未婚懷孕、染性病的機會和墮胎對身體的影響等等,這些都是很多青少年刊物或色情報刊沒有提及,甚或刻意避而不談。當然我們是站在不同意婚外性行為的立場,但不是去命令每個人都要跟我們的立場一樣,甚至對青少年本身,我們只提供事實的負面影響,但決定權始終是交回給他們自己選擇!
我覺得現在的工作就是跟社會的歪風進行一場角力賽,勝利方法就是多裝備自己,培養洞察力及分析能力,使人明白我們工作的目的,將正確的價值觀念具體地帶給現今的青少年,讓他們對身處的社會多一份認識和理解自己怎樣受傳媒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