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非典型肺炎事件的神學反思

張慕皚博士    |   九龍城浸信會主任牧師
14/05/2003

引  言
 
非典型肺炎在香港爆發和肆虐,叫不少市民在疫症失控的情況下活在前所未有的恐懼中,疲弱的香港經濟,再受重創,變成了雪上加霜。這樣巨大的災難引發社會人士思想很多不同的問題,而教會圈子中所談論的問題乃是:誰的罪引起這場苦難?其實自古至今,經歷禍患的人都會問這個問題,就如昔日他施船上的水手,在大風暴中掣籤,嘗試找出罪魁禍首,在香港今天這場災難中,很多信徒似乎早已知道和決定帶來這場疫症的主兇,但我們要理解,這問題牽連一個複雜而教會圈子中爭論已久的苦罪問題,我們不能過份簡單地在這方面為神立下一個處理罪和刑罰的方程式。
 
苦罪問題
 
不錯,按照聖經的真理,人間一切的苦難,都是始祖亞當和夏娃墮落犯罪的後果,但聖經的真理同時告訴我們,不是所有的苦難都是人犯罪的直接後果,例如地震和龍捲風屬於天然的災難,昔日加利利海常有突然的風暴,主耶穌和門徒也在船上經歷過這些風暴,香港每年夏季也都經歷大大小小的颶風,我們不能排除神藉這些自然災難刑罰某些人,但一般信徒都不會去為每一場天災找出「犯罪的人」。
 
也有一些災難是明顯人犯罪帶來的後果,戰爭、毒品和環境破壞所帶來的禍患等就屬於這一類的「人禍」。
 
神掌管天地萬物的真理告訴我們,一切天災和人禍都是神所容許的,再加上神賞善罰惡的觀念,導致不少人看每一場災難都是神的審判和刑罰,這是過份簡單的看法,聖經中有不少人是逆境中的無辜受害者,基督主動的上十字架,是無罪的代替犯罪的人受苦(林後五21),今天墮胎中失去生命的胎兒,吸入二手煙而致病的非煙民,還有出世就患染愛滋病的嬰兒,他們受的苦難都非本身的罪帶來的刑罰。
 
還有一些患難神要求我們從正面去看積極和樂觀的一面,就如約伯的苦難是撒旦的攻擊,神卻將這試探轉化為試煉和祝福,保羅為身上的「刺」禱告,神卻沒有行神蹟除去他的苦難,但卻叫他在苦難中經歷神的恩典和大能,這實在是比「神醫」更大的神蹟!當門徒看見路上的瞎子時,沒有同情他的痛苦,只把他當作一個神學問題來討論,問主說:「是誰犯了罪?他還是他的父母?」主醫治這可憐的人,並且回答說,不是誰犯罪的問題,而是要在這事上顯出神的榮耀(約九1-4),主藉這件事更正門徒和當時一般猶太人的錯誤,將神所處理複雜的苦罪問題變成一個簡單的邏輯:「壞事臨到做壞事的人」我們不能遇見所有災難時都這樣作聯想,有時是對的,但有時卻不如我們所想像的。
 
非典型肺炎的問題
 
那麼這場嚴重的非典型肺炎又是甚麼一回事?從科學和醫學的角度看,這是動物身上的病毒變種,侵害人身體所造成的,它的傳播又與人飼養家禽方法不當和破壞生態環境有關,其實過去卅多年來,已經有差不多卅種新的傳染病產生,殺害了數以百萬計的人,其中比較出名的就有瘋牛症,依波拉病毒,愛滋病和今天的「非典型肺炎病毒」,而十年前在美國的新墨西哥州就曾爆發過類似「非典型肺炎」的疫症。
 
從科學的角度,我們可以去追究疫症的來源和人所犯的錯誤,再加上當疫症發生後,有人隱瞞疫情和處理不當的地方,這都是人為的錯誤和過犯,但很多教會人士都不能滿足於這些自然的解釋,原因相信有二:第一,就如上面指出我們傾向於將簡單的神學方程式應用在一個複雜的問題上。第二,讀聖經的人都很容易看見,聖經中的不少疫症,都與神刑罰人有關,民數記中神三次用瘟疫擊打在曠野中犯罪的以色列人(民十四、十六、廿五),歷代志上廿一章也記載神因為大衛以不良的動機數點軍隊的人數而要以色列民接受疫症的刑罰。
 
但今天我們的難處在於沒有神直接的啟示,給我們知道那一場災難臨到是誰犯的罪,而一切的猜測都容易引起爭執和其他的問題,有人以為香港的疫症因拜偶像而發生,而廣州的疫症又因為當地人的可怕罪行,那麼北京、台灣、澳門和多倫多我們又應如何去為他們分析?
 
疫症與認罪
 
災難往往促使我們去反省自己或我們所屬的群體與神的關係,從而發現自己的虧欠和罪惡,就如歷代志下的兩段經文所教導我們的:
 
國中若有飢荒、瘟疫、旱風、霉爛、蝗蟲、螞蚱,或有仇敵犯境,圍困城邑,無論遭遇甚麼災禍疾病,祢的民以色列,或是眾人,或是一人,自覺災禍甚苦,向這殿舉手,無論祈求甚麼,禱告甚麼。求祢從天上祢的居所垂聽赦免,祢是知道人心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待他們(惟有祢知道世人的心),使他們在祢賜給我們列祖之地上一生一世敬畏祢,遵行祢的道。(代下六28-31)
 
我若使天閉塞不下雨,或使蝗蟲喫這地的出產,或使瘟疫流行在我民中,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我必睜眼看,側耳聽在此處所獻的禱告。(代下七13-15)
 
這裡所教導,在疫症中的禱告有幾點值得留意:
(一) 若沒有神清楚指示,災難中的認罪應是群體性的認罪,就是為社會、國家和民族的認罪,就香港社會而言,我們要承認的過犯,俯拾皆是,不必在此詳述,29節也提到「一人的罪」,若是某人犯罪,就讓神感動他,提醒他,而不是別人隨便的指責(除非是神特派的先知),因為惟有神知道世人的心(30節)。
(二) 神所欣賞的認罪禱告,必須是自卑的禱告,而不是自義的禱告,(如路加福音十八章中的法利賽人的禱告),信徒和教會在這疫境中若不先看見自己的罪,就不能有自卑的禱告,若神透過這場災難給我們看見中國人的罪,就讓我們像保羅一樣,承認我們信徒和教會是罪人中的罪魁,社會要悔改,教會必先要悔改,因為神的審判要從神的家開始,當我們斥責拜偶像和各種社會中的罪惡行為時,我們有沒有想到,社會黑暗,因為教會作為時代的金燈台(啟一)沒有盡責發光,當我們指責各行各業裡面的道德水平下降時,我們有沒有想到,道德的腐朽如肉的腐臭,因為沒有鹽在中間產生防腐的作用,在末世墮落的處境中,社會的黑暗和腐朽是必然的事,但作為「光」和「鹽」的教會和信徒斥責黑暗和腐敗而沒有先反省自己是否盡了責任是不公平的。這些我們所責備的罪人,我們又有否提醒過他們,栽培過他們或向他們傳過福音?教會應比未信的人承擔更大的罪責,因為我們未盡責去對抗黑暗和腐朽。
(三) 災難中的認罪,必須有積極和樂觀的一面,歷代志下七章14節提醒我們,神是樂意醫治我們的地的神,在我們的情況裡,教會要為社會認罪也要承擔社會重建的責任,就如風暴中的約拿必須投身怒海,平息風浪,也要到尼尼微去宣講悔改的真理和福音。
 
疫症與社會的重建
 
災後百廢待舉的香港社會如何得到振興?這幾年的香港人都以為,只要引進高科技,政府肯注入更多政治精英,改善教育和復甦經濟,香港必會成為國際一流的大都會,這些良策都是好的,也是信徒該努力投入的工作,但聖經真理和世界歷史卻告訴我們,社會的振興,首先需要道德的提升,就如所羅門指出:「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箴十四34)這裡的「高舉」,不單是道德和聲譽,同時也是在國家的富強方面,因兩者是息息相關的。
 
這原則的應驗,不單在聖經的歷史書中給我們看見,在人類歷史的各個文明中也屢見不鮮,歷代富強的帝國,絕大部份最終的滅亡,不是由於外敵的強大和自身國力的衰退,而是在於國內道德的腐化,史學家湯恩比指出,他所研究的廿一個文明中,十八個的滅亡有四個共同因素:(一) 無神主義(二) 社會主義(三) 物質主義(四) 醉酒的普遍。
 
如果香港的振興,有賴於道德的振興,那麼香港教會和信徒的責任便重大了。我們懇切祈求神使用這場災難給香港教會看見自己的時代角色和責任,尋求在神面前得著復興和更新,讓信徒得著栽培後,帶著使命感進入各行各業產生「光」和「鹽」的作用,以生命感染生命,帶領社會得著靈性和道德的復興,香港的明天就必定會更好。
 
結  語
 
「非典型肺炎」的災難是極痛苦的事,但也應被教會視為神變相的祝福,求神叫教會在疫症中能深切自省,反省和立志,在疫後香港的重建上肩負起「光」和「鹽」的責任,「非典型肺炎」若能成為香港教會的復興和更新的動力,疫症的「危」中便有了「機」,神的名也就得著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