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4/2021
(東方日報.31-3-2021) |
以前基層市民居住在衛生環境惡劣以及危險的籠屋和寮屋,幾十年過去,環境良莠不齊、平均呎租隨時貴過豪宅的劏房,仍然是基層市民沒有選擇下的選擇。而不少劏房戶更要面對一些無良業主或二房東徵收的不合理水費和電費,以及隨時加租、逼遷等不平等條約,卻求助無門、有冤無路訴,政府應盡快落實工作小組及不少關注團體的建議,管制劏房的租金和水電收費,以及改善劏房的衛生環境和消防安全,否則一旦拖延,一些無良的業主恐怕會用盡方法逼走現時的租客,以及調高新租約的租金,未見其利,先見其害。由於不少劏房住戶都是弱勢的基層人士、少數族裔、新來港人士和單親家庭,根本不了解本身的權益和不懂如何求助,政府應調撥更多資源讓一些前線的社福機構可以協助他們與業主斡旋。政府官員的通病就是閉門造車及自以為是,不少所謂工作小組不過是用來擺擺門面,向市民交代,拖延時間,結果在層層官僚架構下,許多建議最後都是不了了之!其實要知道劏房的主要問題是甚麼,叫負責的官員去住一個星期便可大致了解,何需研究18個月!正如全港的單車徑指示都不清晰,很多時令騎單車的市民不知道如「斷截禾蟲」的單車徑下一截在哪裡,以及如何前往自己的目的地,原因十分簡單,因為負責的官員沒有以普通市民的角度,自己試踩一次,只要一次便可以發現的問題,往往幾十年也沒有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