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民事結合與同性婚姻

22/10/2020
教宗方濟各首表態支持同性民事結合:同為上主兒女,應立法讓他們受保障
 

 (立場新聞.22-10-2020)

關心不代表認同,接納不等於支持,對於同性戀這個敏感的議題尤為適用。同性戀者也是上帝所愛的兒女,他們有權成為家庭的一份子,這是毋須爭辯的,因為所有人都是上帝所愛的兒女,而所有人也必然是原生家庭的一份子,有愛他們的父母、弟兄姊妹和親友,無論大家是否認同同性性行為,這基本的事實都是不會改變的,就算有同性性行為的人像偏離了上帝這慈父心意的浪子,神的家的大門,是永遠為他的兒女打開,讓他們終有一日可以回家的。不過,上帝接納所有願意回轉的人,並不代表認同一些偏離上帝創造心意的制度和行為,上帝造男造女,讓他們可以彼此忠誠地建立家庭、生兒育女,這是上帝所設立的婚姻制度,也是祂透過由父母所建立的家庭去讓所有嬰兒可以在健康和安全的環境下成長的心意,學習建立性別自信和觀念的地方。同性伴侶既不能自然生育、亦肯定無法令小朋友在有父及有母的環境下成長,是人為剝削了小朋友的基本權利,並非為小朋友著想的家庭模式。不贊成同性婚姻就必須同時反對同性民事結合,因為過往通過民事結合的國家,幾乎最後都會通過同性婚姻,只是時間問題,當社會在原則上已認同了同性伴侶的關係猶如異性婚姻,是可以和應該相比較的,最終結果是明顯不過的!大家只要看香港終審法院近年有關同性伴侶權益的判例便可見一斑。從信仰的角度我們應關心同性戀者,亦要保障他們的安全和在社會上的基本權利,但不等於要認同他們一些偏離上帝心意的訴求,以及扭曲婚姻及家庭制度的創造原意。

回到:每週社關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