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抗疫與個人權利、資訊自由和避免歧視之間取得合理平衡是需要大家花多些心思去考慮的課題,否則很容易會帶來不必要的負面影響,甚至會影響人身安全。由武漢開始的新冠肺炎由於不斷被一些傳媒和政客渲染,以至在歐美不少國家出現排斥、仇視、甚至襲擊和殺害亞裔人士的悲劇,這是大家應該想辦法改善,以免悲劇不斷重演的,因此,避免用發病地區命名某種疫症(包括當前的變種病毒)長遠來說是較為合適的。當然,有些地區疫情嚴重,為了其他國家人民的利益,是應該公佈其名稱及疫情的程度的,不過,毋須將那個城市或國家的名稱經常掛在口邊,或只在一些追查報道之中才提起該疫症起源和變種的國家或城市名稱。另一方面,政府或醫療機構要推動某些防疫措施,特別是會對當事人可能會有重大影響的時候,應避免將持不同意見或考慮的人士污名化,否則只會有反效果。若果是故意做一些為求自己方便不理會他人安全或觀感的事,例如取自助餐時不戴口罩還要口沫橫飛;已有一些病徵仍然不斷參與宴會或上門探訪親友;甚至有些人為免污染自己的口罩而除下來才咳嗽、打噴嚏……這類行為應予譴責、甚至處分。不過,是否接種疫苗則是另一個問題,其實就算未有新冠肺炎,社會上對是否應該接種疫苗一直都有不同意見,有一些人基於健康的考慮,一向拒絕任何入侵性的保健和預防性醫療措施,因此,除非是香港兒童免疫接種計劃所包括的如麻疹、白喉的疫苗,其他疫苗如流感是一概不會接種的。再加上今次各款新冠肺炎疫苗的開發時間很短,全都是緊急應用,而在不同地區都出現面癱、血栓、甚至死亡的懷疑個案,因此,有些人基於對自己的健康和疫苗的安全沒有足夠信心;本身有敏感或長期病患;或者沒有出外旅行的打算,家中沒有高危的長者、孕婦、嬰兒和長期病患,因此想再觀望一下才考慮是否接種疫苗,有甚麼值得羞愧的呢?由於接種疫苗始終存在一定的風險,只宜以不斷勸喻、獎勵,或者以將會逐步取消接種點、某些疫苗接種期有限等作為間接誘因,否則,若以負面標籤而刺激起一些不必要的對立情緒,恐怕只會弄巧反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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