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2023
(明報.2023年11月15日) |
一名任教於何文田區中學的男教師,被指控在補課期間對四名中四至中五級女學生非禮,包括伸手至她們腋下、觸摸胸部、腰部以及手部等。法官指出,雖然被告的部份行為輕佻,但法庭無法排除案件起源於事主對被告的教學方式和過度親密的態度感到不滿,而非實際發生非禮行為的可能,因此裁定被告無罪。
報道中的老師雖然獲判無罪,毋須負上刑責,但他的一些行為卻被法官形容為旁觀者所不取。他不避嫌地與女學生有摸手及摸腰的身體接觸,除了令人誤會,也令他惹上官非。成熟的人應多考慮自己的行為放於不同的時間和場景,會否令人感到尷尬不安、聲譽受損?若不能肯定這些身體接觸會否帶來負面的影響,可選用其他較安全的方式來表達,例如點頭問安、專心聆聽、臉帶微笑等,真正的關心應該包括尊重對方的身體和心靈。
信仰反思
神愛人是不爭的事實,神如何愛人?單是看祂為了拯救人類於罪惡之中,而忍心把獨生愛子釘在十字架上,便知道祂對人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然而,神對人的愛最偉大之處是祂給予人自由,尊重人類的自由意志,人類有權選擇相信耶穌,亦有權選擇不相信耶穌,這樣尊重人類,留待人自己選擇不是新約才有,即使在舊約時代,神也透過祂的僕人摩西,把生死禍福陳明在祂的子民面前,他們有權選擇跟從神而得生命,也可以選擇不跟從神而得災禍(申三十1-19)。當然,不是神使用降災這一招來強迫人跟從祂,受災只是不跟從神,以至未能得到神保護的結果(參詩九十一14)。
神尊重人的選擇,不單在於救恩,也在於人神之間的親密度。神不斷邀請人及等待人與祂親近,當人最終想要與神保持距離,神會尊重人的選擇,但對那些想要親近神的人,神一定有所回應:「凡是求告耶和華的,耶和華都和他們接近,就是和所有真誠求告他的人接近。」(詩一四五18《新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