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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聲明:維護男女婚制獨特性 肯定緊密關係授權

05/07/2018

就陳志全議員將於2018年7月動議研究同性伴侶政策的議員議案,本社對其研究的方向不能認同。本社促請各界維護男女婚制,又建議藉讓緊密關係者互相授權的政策方針,維護緊密人際關係(包括同性情侶)的基本權益。

 

民事結合實非可取的中間方案

陳議員提交的原議案為「本會促請政府研究制訂讓同志締結伴侶關係的政策,令同性伴侶得享與異性伴侶平等的權利」,其含意有直接延伸為民事結合(Civil Union)或不分性別組合的婚姻制度(一般稱作同性婚姻)的可能。

參考海外的民事結合政策,我們得知其法律條文與同性婚制無異。訂立民事結合的地區,往往走向制訂不分性別組合的婚制。說民事結合為「掛羊頭,賣狗肉」的同性戀政治策略,實不為過。故此,民事結合並非支持男女婚制者可接受的中間方向。

陳議員的動議沒有闡述所謂「讓同志締結伴侶關係的政策」的內容。本社不反對政府研究政策,但如研究的方向指向民事結合則有所保留。

 

維護男女婚制的獨特價值

在《梁鎮罡 訴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及稅務局局長》一案中,上訴法院法官重申香港基本法支持男女婚制。香港政府有憲法責任維護男女婚制的獨特性uniqueness,而維護的方式是只讓已婚地位擁有某些獨特的福利,以及承擔某些獨特的權責。就此而言,民事結合破壞了男女婚姻的獨特性。

本社認為該裁決符合本社一貫對婚姻的理解:讓有孕育後代潛能的男女關係締結盟誓,促進其關係的穩定性,從而維護每個幼兒獲得與親生父母連繫的基本人權。就社會和人文存續來說,政策制訂者有強而有力的原因,基於男女婚姻的獨特性而作出特別保障。若現行婚制出現失效,以致兒童利益受損,則應對該兒童以及制度漏洞作出彌補,取消婚制的性別組合限制,並非應對出路。

 

區分婚姻關係與緊密關係的政策

政策制訂者有必要把婚姻地位,從各種形式的緊密關係(同性情侶、異性不婚情侶、誼親、緊密友誼、同鄉、非近親關係)中區分(distinct)出來。按「等則等之,不等則不等」之公平原則,各種緊密的人際關係皆非婚姻關係。政策制定者不須將各種緊密關係強行納入於男女婚制之中。

本社提出以「緊密關係授權」的方式,保障各種具有社會資本效用(social capital utility)的緊密人際關係。區別婚制應為政策主軸,為要保障涉及延續社會的男女婚姻關係。

「緊密關係授權」是一種授權制度的擴充。現時諸多事務上如醫院探視、醫療決定、財產及生活安排、遺體及骨灰處理、後事安排等,均默認其決定者和安排者為已婚配偶或直系親屬。「緊密關係授權」則讓人可在婚姻和血緣以外選擇自己信任或關係親密的人為上述事務的默認處理人,受到政府機關所承認。

此政策方針的好處在於增加社會的彈性和個體的自主性,提升市民生活便利和減低醫療及公營體制的行政成本。授權關係並不特別肯定或資助某種性傾向或性關係形態,而是平等對待一切緊密關係。政府不用制定量度關係緊密的準則,而是由市民主導授權哪種關係,政策執行者的角色是配合(facilitate)。在維護緊密關係者的基本權益之同時,符合維護男女婚姻獨特性的原則。

因此,明光社促請政府及民間團體共同研究整合和改善給予緊密關係授權的一籃子政策,令任何已授權的緊密關係者得享安排生活、財務、醫療及後事的權利,以紓解同性伴侶,以致其他緊密關係人士這些方面的訴求。

 

明光社
2018年7月5日

 

 

附件:參閱資料

  1. 〈保障緊密關係〉一文分析了同性政治多年來的訴求,並指出平等而又減少爭議的解決方案之一,是政府透過承認「緊密關係」,讓任何申請為「緊密關係」二人的基本權利得到保障。「緊密關係」不用理會性關係的型態。文章連結:
    http://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保障緊密關係
  2. 此文提到保障「緊密關係」的做法:〈默認安排的不足由持久授權彌補〉。文章連結:
    http://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默認安排的不足由持久授權彌補
  3. 羅爾斯式自由主義的支持者,有充份理由反對同性婚制。可讀此〈反對強加者,卻喜強加人〉一文,
    http://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反對強加者-卻喜強加人
  4. 關於婚姻人權、婚制的共善特質、不育與生殖科技等,請參閱文章〈回應支同者的常見駁論〉,
    http://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回應支同者的常見駁論
  5. 人有選擇戀愛對象的自由,不需由政府承認。這卻非隨意修改婚姻制度的自由,可閱〈婚姻自由不是戀愛自由〉一文,
    http://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婚姻自由不是戀愛自由
  6. 如有人提出在香港設立「民事結合」,需要考慮的層面,可閱〈民事結合在香港的考慮〉:
    http://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民事結合在香港的考慮
  7. 〈主要國家/地區條例──民事結合/同性婚姻一覽表〉,資料更新日期為2018年5月:
    http://www.truth-light.org.hk/nt/statement/主要國家地區條例民事結合同性婚姻一覽表
  8. 〈【懶人包】關於民事結合,你要知道的10件事〉,
    http://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懶人包】關於民事結合,你要知道的10件事……
  9. 〈《多元授權書》七問〉,
    http://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多元授權書》七問。
  10. 近年就婚姻及家庭定義爭論的事件,可參考〈近年有關修訂婚姻及家庭定義的爭論〉一文:
    http://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近年有關修訂婚姻及家庭定義的爭論
  11. 2013年曾就同志政治的訴求作出回應,請參閱〈回應性傾向歧視的第三條路〉一文,
    http://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回應性傾向歧視的第三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