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婚姻制度 應以立法程序處理 遺憾司法機構拒明光社介入訴訟

新聞稿
23/04/2019

新聞稿

對於法庭拒絕明光社介入MK案的訴訟,本社深表遺憾,我們深信任何涉及改變香港婚姻制度的討論,不應由法庭處理,應交由立法會討論,深入研究任何改變對本港的家庭、特別是下一代的成長會帶來甚麼影響,婚姻制度不能單單考慮個別人士的訴求和權利,應考慮對社會整體的影響。

本社於2016年委託香港城市大學所做的全港性隨機抽樣調查顯示,接近7成受訪者不認同更改婚姻法對性別的要求,反對將必須由男和女締結的婚姻改為不分男和女。我們希望法庭雖然拒絕我們介入訴訟的申請,仍然能全面及正確地了解社會上不同持份者對婚姻的真正看法。

就MK一案,表面上是個別人士的訴求和權利,但實際尚未開審,自本社申請介入訴訟後,就先後有另外多個機構走出來為同性戀社會運動保駕護航。判辭第22段清楚可見,法官以擔心有關的介入會如洪水湧入,拒絕所有的介入訴訟的申請,可見案件在社會上爭議甚大。

我們明白,任何司法覆核的案件,也只能以法律原則作出判決。唯我們期望法庭拒絕我們介入訴訟的申請後,仍然能全面及正確地了解社會上不同持份者對婚姻的真正看法,亦要了解處理訴訟後對社會移風易俗的後果。

我們會繼續關注案件的發展。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