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同運議程回顧2022 (LGBT+ Agenda, Hong Kong 2022)
司法覆核
女跨男跨性別者Q及謝浩霖,她們的香港身份證均顯示二人為女性,惟二人已將其英國公民護照或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性別改為男性。基於擔心手術風險,在未完成完整性別重置手術之下,二人向入境處申請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標記,有關申請被拒後,二人提出司法覆核,但高等法庭裁定她們敗訴,二人遂提出上訴。
司法覆核
女跨男跨性別者Q及謝浩霖,她們的香港身份證均顯示二人為女性,惟二人已將其英國公民護照或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性別改為男性。基於擔心手術風險,在未完成完整性別重置手術之下,二人向入境處申請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標記,有關申請被拒後,二人提出司法覆核,但高等法庭裁定她們敗訴,二人遂提出上訴。
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終審法院近日有關變性人手術的裁決,人為地令香港「名正言順」地出現非男非女的陰陽人、「阿媽唔一定係女人」的奇特現象,為本來用常識常理可以清晰分辨的性別問題製造了新的混亂。香港法律並不承認男性、女性以外的所謂第三種性別,因為性別本來就是十分清晰地在每個人一出生時就可以由其生理特徵去判別的,決定一個人先天性別的染色體XX是女、XY是男,是不能靠所謂變性或性別重置手術改變的,手術最多只能改變其外貌,和整容手術差不多。
所謂性別靠個人自己認同本來就十分荒謬,正如我們不能自己決定出生的種族、國籍和高矮肥瘦。而用手術改變一個人的性別,是為了幫助一些對自己原生性別有焦躁和不安,經過診斷和治療後亦無改善的人的權宜之計,讓他們經過手術改變外貌之後,可以較容易接納自己,以及在與其他人相處時減少不必要的誤會、甚至恐慌。從另一角度來說,不過是一種集體的自我欺騙。諷刺的是謊言說一百遍之後,大家卻會將假的當真,真的卻好像變成假。
承繼自席捲全球的西方性解放浪潮,其推動性文化改革的核心意識是:任何性傾向和性別身份都是天生、正常、不可改變及道德正當的。透過一步一步滲透文化、教育和法律,它強制異見者消音,並瓦解「性別、婚姻、家庭」等倫理價值。
相關案例
2006年LEUNG TC WILLIAM ROY案(肛交)
(更新日期:2020年5月7日)
高等法院於今年3月4日就一宗海外結婚的同性伴侶以一般家庭名義申請公屋的司法覆核案件,裁定房委會的配偶定義不包括同性配偶,不容許同性配偶家庭申請公屋是違反《基本法》第25條及《香港人權法案》第22條,下令房委會要重新審批申請人的公屋申請。
香港正經歷生產前的陣痛,痛得入心入肺!但會生出一個怎樣的結果,卻沒有人能說得準,過去半年的情況提醒我們:「人心多有計謀;惟有耶和華的籌算才能立定。
兒童權利被嚴重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