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請即發佈)
抗議性別研究中心假諮詢
拒絕為偏頗研究作佈景板
明光社抗議平等機會委員會濫用公帑,委託中大亞太研究所性別研究中心,以嚴重偏頗的方法進行「有關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可行性研究」,完全傾側支持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的一方,並無誠意真正了解反對一方的聲音。本社總幹事蔡志森決定杯葛今日的研討會,以示不滿。
嚴重偏頗的研究方法
今次計劃研究方法的偏頗昭然若揭,特別是當中的「公眾研討會」,第一、二場研討會所邀請的嘉賓,一面倒支持立法,而第二場邀請國際人士分享外國經驗,亦只分享立法的需要及好處,完全漠視外國有協助「逆向歧視」苦主的法律專家,如Christian Concern等等。而在最後一場雖然邀請了包括本社總幹事在內,三位曾清楚表示反對立法的嘉賓,卻又將嘉賓人數激增至十一位,每人只有8分鐘時間發言,令反對立法的嘉賓根本沒有充足時間清晰表達其立場。在三場研討會中,支持及反對立法的嘉賓人數及發言機會極度懸殊,令人質疑研究計劃聽取不同意見的誠意。主辦單位明顯只是將持反對意見者當作佈景板,方便研究中心向外聲稱已聽取了正反雙方的意見。
此外,三場研討會皆沒有預留充足時間給報名出席的各界人士表達他們對應否立法的意見,只是邀請一些過往曾經公開表達意見的嘉賓重申其立場,無助了解公眾人士對此問題的看法,令人覺得這種收集意見的方法虛有其表。
更令人失望的是研究計劃成立的兩個「焦點小組」(LGBTI焦點小組),成員主要透過同運組織招募,他們均已有鮮明的立場要求立法,我們對這些組織是否能夠準確反映其他LGBTI人士的真實想法深感懷疑。此外,我們亦曾質疑調查方法「有原告無被告」,只訪問LGBTI人士講述他們認為曾經被歧視的經歷,卻不讓被指控人士有任何答辯機會,只單方面聽取一面之辭的指控,難以驗證這些被歸為歧視的個案是否真實及成立。可惜,平機會卻漠視有關意見,本社深感失望。其實,按這種調查方法,研究中心毋須整理有關訪問,大家已可預知其結論是一些性小眾指香港的歧視情況嚴重,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罪名成立。
平機會早有預設立場
明光社於今年7月18日曾向平機會發信表達對今次研究計劃研究方法的不滿,[1] 並於8月15日得到平機會政策及研究專責小組召集人謝永齡書面回覆。縱然該回覆表明「除了立法之外,是否有其他解決辦法等等......平機會對於是項研究未有任何前設」,但平機會主席周一嶽自上任以來不斷公開表示支持就《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明顯與「信件」中聲明「未有任何前設」不符。
而且,根據平機會於今年三月第105次會議紀錄顯示,平機會早已將「倡議立法保障性小眾免受性傾向及性別認同歧視」[2] 定為策略性方向,我們對於「沒有任何前設」的說法深感懷疑。
濫用公帑作虛假諮詢
此外,即使平機會於9月4日發表的《香港工作間的歧視之研究》報告也顯示,親身受到性傾向歧視的受訪者只有0.2%,相反受年齡歧視的受訪者卻佔64%,但平機會卻厚此薄彼,本末倒置,只以《僱傭範疇的年齡歧視的探索性研究》對待年齡歧視問題,[3] 而對性傾向則耗資港幣80萬元進行「立法可行性研究」,[4] 此等做法完全是漠視民意,濫用公帑作已有偏頗立場的假諮詢。
雖然明光社早於7月向平機會就是次研究方法表達不滿,可惜平機會卻繼續以「語言偽術」掩飾其偏頗立場,本社對此深感憤怒,總幹事蔡志森決定杯葛今日舉行的第三場研討會,不為此偽科學調查塗脂抹粉,作其活動佈景板。若日後性別研究中心真的有誠意聽取不同意見,能安排機會讓其他持份者有充分的時間及機會表達意見及交流,本社會重新考慮派人參與。
明光社
2014年9月27日
[2] 平機會第105次會議會議紀錄:http://www.eoc.org.hk/eoc/upload/201462784914466226.pdf[4] 平機會第104次會議會議紀錄:http://www.eoc.org.hk/eoc/upload/201432514157440666.pdf
抗議性別研究中心假諮詢 拒絕為偏頗研究作佈景板
27/0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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