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惡報惡同歸於惡
當惡人當道,有權有勢的人結聯行惡,看到善良的人被壓迫,公義不得彰顯,甚至自己和摰愛親朋被人傷害的話,人自然會感到憤怒,想討回公道,為受害人申冤,當用盡一切合法合情合理的手段都沒有作用的時候,以牙還牙、以暴易暴、自己替天行道的想法自然會從心底浮現,於是便會出現做還是不做,或是可以做到幾盡的掙扎,最近看了電影《神探伽俐略 沉默的遊行》和韓劇《黑道律師文森佐 》,兩者不約而同都在探討類似的課題,就是為了報仇和伸張正義,我們究竟可以去到幾盡?
當然,作為一個前電視台編劇,完全明白想令觀眾同情主角以更極端、甚至殘酷的手段去報仇,就要先將壞人描寫得更變態,沒有最壞、只有更壞,甚至連半點人性也沒有,要令壞人的行為引起公憤,人人得而誅之,當大家滿腔怒火,無比忿恨的時候,甚麼理性討論也只會變得囉囉唆唆、甚至被認為麻木不仁、無比迂腐。對壞人講道義、講規矩和與虎謀皮沒有分別。這種手法在《文森佐 》一劇中更為突出,壞人被描述得好像毫無人性,雖然這種手法可以令觀眾更同情主角用殘酷手段去報仇,不過,卻令整套劇變成一齣難以令人真正共鳴,只覺得是十分堆砌、幫大家洩洩忿的肥皂劇。
《神探伽俐略》在這方面的處理比較好,壞人逍遙法外當然令人憤怒,但大家眼中的好人亦不見得是完全的好,於是大家對於應如何對付壞人,好人是否有權自行執法便會有多一些的猶疑,因為在現實中壞人不會完全壞,好人亦不會完全好,從信仰的角度看這就是人的真實處境,人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因為始祖犯罪墮落,令我們每個人都有原罪,因此,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我們每個人心底裡都有不少的貪慾、惡念,人心比萬物更詭詐,但同樣,無論我們有多墮落,我們仍然有神的形象,仍然有一點點殘餘的尊貴。
其實,面對過去幾年的社會撕裂,雙方都有不少人無法從憤怒中走出來,甚至仍然認為對方死不足惜,根本是徹頭徹尾,百分之二百的壞人。抱這種心態一方面固然由於大家有過不少親身面對暴力和不公義手段的經歷,更重要的是大家已經將對方完全妖魔化,對於一頭面目猙獰、手段殘酷的怪獸,大家咒詛、唾罵、甚至生劏活剝、五馬分屍也來不及,還談甚麼法律、道義和憐憫呢?不幸的是有一些弟兄姊妹也掉進了同樣的漩渦,無法再用基督徒應有的視角、按照神的教導去對待另一個人,因為自己已經判定對方無可救藥,而自己的動機則完全正義。
一個人若果以為自己可以替天行道,按照自己的主觀判斷去評定誰人有罪、應該受何種懲罰,更親自去執行的話,這其實是一種狂妄,看自己與神同等,以為自己能看透萬事,有權審判世人。而更可怕的是,當我們以為自己代表正義,以惡報惡的時候,我們很容易便會將惡事惡行看得愈來愈平常、甚至正常,並且開始享受罪中之樂,而我們的良心亦會變得愈來愈冰冷,對我們認為有罪的人的痛苦變得愈來愈麻木,仇恨令我們已無法正常及公平地看待他人,因此,有前線警察使用暴力或態度惡劣,便足以推論所有警察都是壞人,甚至連他們的家人,包括小朋友和嬰兒都應受咒詛,死不足惜!同樣,有一些參與示威的青少年、學生和成年人支持使用暴力,便將所有示威者都視為暴徒,本來並不合理,但仇恨、偏見和自義卻會蒙蔽我們,讓我們覺得對方罪有應得、死有餘辜。
讓仇恨和惡行發酵、生長的最大的危機,就是它慢慢地改變了我們的核心價值,令惡人的邏輯成為了我們的邏輯;惡人的手段成為了我們的手段。箴言四章23節提醒我們:「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加拉太書六章7節說:「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要以善勝惡,實行起來一點也不容易,但這樣做不單是為了對方,更重要的是為了自己,人生最大的悲劇之一,是我們因為被憤怒和仇恨所控制,因而使用和我們討厭和鄙視的人一樣的手段,結果慢慢變成了和他們一模一樣,滿口正義卻缺乏良善,失去了惻隱之心,在仇恨和罪惡中不斷沉淪。當我們開始將惡行合理化,我們與惡的距離恐怕便只有一步之遙,以惡報惡最終同歸於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