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學生們 辛苦了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18/09/2025

施政報告2025|直資校可申加大取錄非本地生 推廣DSE國際認受性

  (香港01. 17-9-2025)

特首李家超昨日發表任內第四份施政報告,把四年來的題目做一個對比,可見一些端倪:2022年的題目為「為市民幸福為香港謀發展」,2023年「拼經濟謀發展民生幸福」,2024年「齊改革發展民生未來」,2025年「深化改革 心繫民生 發揮優勢 同創未來」,單看這幾年的重疊字,可以看出重點由著重民生、幸福、發展,到如今著重改革與未來,而今年的新字眼,就是「發揮優勢」。究竟香港有那些優勢可以被發揮? 從施政報告來看,著墨於教育的部分不少,香港的專上學位是否香港的優勢之一?

施政報告指將於26-27年放寬自資收生的限制,大學非本地生限額將增至50%;加大直資學校取錄持學生簽證的非本地學生,容許直資學校申請上調班數及每班學生人數;透過不同國際和內地教育展覽和活動,推廣中學文憑試(DSE)認受性。這樣做作為家長應該會有擔心及疑問,香港學位的競爭會否比從前更加激烈?尤其是傳統名校、私校、國際學校。此外,政策鼓勵內地及國際學生來港讀書,並將香港打造成國際教育樞紐,最終會否只吸引單一的國內生來港,令香港教育的模式被國內的文化感染,亦影響教育的多元性? 香港的經濟由以往靠賣地、貿易等,到現在推動香港成為「國際教育樞紐」,會否令香港轉向「教育產業化」,藉學位吸引外來人口與資金? 學童自殺年齡有下降的趨勢,小學的呈分試影響著升中派位,學位難求,家長們都希望子女入到理想的中學。可是,去年的升學專家都提醒家長選學校時要保守,不宜進取,原因是國內專才的子女也是競爭者。施政報告為應付兒童精神健康的問題,把「三層應急機制」擴展至小四至小六試行,這又是否治標不治本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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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監察「監察者」?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0/02/2014

施政報告近日出台,筆者想與讀者提出兩項有趣的觀察。

第一、施政報告以「年青」兩字為標題,有文化大師質疑此詞語是無中生有,因為在中文慣常用法中從來只有年輕,沒有年青,遂推而廣之,指報告的中文水準「水皮」。至近日有傳媒人在自己寫的專欄小格中,指已翻查數本大字典,卻發現「年青」二字,並早成為規範字詞。

第二、施政報告發表當日,有傳媒用特別的電腦工具,分析施政報告的用字,之後點出文件中居然隻字不提勞工權益和關注性小眾等議題。然而,性小眾的議題原來早就寫在同日發布的施政綱領中。至於勞工權益,行政長官梁振英當天宣稱「沒有講唔等於冇做」;再過幾天,政府就宣布標準工時的諮詢詳情。其後,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發表研究,指出以關鍵字來研究分析施政報告的種種局限。

第一印象很重要,如果第一次就被人有意無意的抹黑了,要回頭過來做澄清,說一百回也補救不了。就上周,傳媒及政客就不斷用以上方法,以及其他的「道理」去批評施政報告,但當中有多少是合理的意見,又有多少是歪理?我們往往很少監察那些「監察」政府的人及其意見。有些人,特別是一些不用面對傳媒公信力的網民,拿著新聞自由、言論自由、資訊流通等理由,一律按自己喜好,隨心分享——哪管資料是正確還是錯誤、經查證還是未經查。

互聯網使資訊流通的速度加快,但這不一定等於事實也同樣快速流通,有時流通的可能只是個人霎時的觀感。這某程度亦是為何今天所謂「意見領袖」的概念行不通:因為大家都以感受及立場先行。若巿民不深入了解這些在電光火石間所作出的回應和評論,都只是一些情緒或未經證實的指控,甚至是一種政治操作,之後就片面地蓋棺定論,結果社會的政策討論就永遠停留於「只在乎曾經吹水,不在乎能否實現」的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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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報 8/2/2014

「小財爺」與「大特首」

藍俊文 | 明光社項目主任(社關行動)
23/01/2014

政府坐擁龐大的財政儲備,有言政府不應做守財奴,但也有言特首不應慷納稅人之慨作自己的政治資本,今次施政報告被批評未能惠及中產,壓力明顯落了在草擬財政預算案的財爺身上。有批評指特首與財爺在理財觀念上有矛盾,然而從兩者的矛盾中我們可以理解兩人背後其實存在著兩種不同的管治理念,並起了互相制衡的作用。

假如我們將曾蔭權和曾司長的管治理念視為「小政府」(Small Government),那麼從梁振英近一年半的管治經驗來看,現屆政府似有走向「大政府」(BigGovernment)的趨勢。過往被奉為金科玉律的「積極不干預」(Positive non-interventionism)原則均一一被梁政府打破,例如在去年初實施「限奶令」、推出樓市「雙辣招」,徵收雙倍印花稅;又例如近日在施政報告中推出「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以及計劃在今年中提出退休保障建議,這一切一切都讓人切身感受到這對無形之手(invisible hand)正逐漸變得清晰可見。

回顧香港的歷史,打從殖民地年代開始,港英政府一直在經濟上持守自由主義的原則,主張政府應是「有限政府」(Limited Government),並在「借來的時間,借來的地方」上營造有利的營商環境,使香港作為外資與中國大陸經商的跳板。由開埠到廿世紀初,「社會福利」的主要提供者都是民間組織(如宗教及華人慈善團體等)。直到上世紀五十年代,自石硤尾大火後的公共房屋政策開始,政府才開始有計劃地推行各項社會福利。不過計劃始終是較短期,以解決當時的社會問題為依歸,因此常被批評為「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缺乏長遠目標。直到七十年代開始,幾位港督才有計劃地在醫療、教育、房屋和福利上為香港制定較長遠的社會政策。不過,大體而言,香港並未走上像當時殖民地宗主國 英國一樣的福利主義國家之路。

回歸後,特區政府仍然持守這種管治思維,曾蔭權政府更不只一次強調「大市場,小政府」是政府一直恪守的經濟原則,在其施政方針上亦充分反映這種管治思維。信奉「小政府」的曾蔭權認為自由市場會按供求定律自行調節,政府不應對市場多作干預。可惜的是,這種想法卻最終令市場失衡,樓價飆升,貧富懸殊。

梁振英在民生方面的施政在不少地方均看到政府的手正逐步介入市場,大有向「大政府」邁進的趨勢。雖然香港已連續20年獲美國傳統基金會和《華爾街日報》選為全球最自由的經濟體,不過有關的優勢正逐漸減弱,出現這種結果和梁振英上台後頻繁地出手介入市場不無關係。

我們無法預測這種「大政府」趨勢對香港究竟是好是壞,然而參考外國的經驗,「大政府」無法避免會令公共財政有不輕的負擔。事實上當任何「派錢」措施推出後,日後政府想停止亦困難重重,錢只會愈派愈多。政府假如要維持這種「大政府」的角色則必須思考如何開源,難怪由前朝起已擔任財政司司長的曾俊華近日表示政府的財政壓力愈來愈大。當要開源的一天到臨時,作為公民一分子的你是否願意接受?未能受惠於「大政府」福利的一群又會有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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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報 23/1/2014

平機會差別對待兩個研究的玄機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6/01/2014

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對性別議題隻字不提,只在施政綱領中提出要就變性人案件做修法工作,以及加強性傾向歧視的教育工作,但平機會上周卻刊登廣告,邀請各界就兩個項目提交建議書,分別為:1. 有關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可行性研究;2. 職場年齡歧視的探索性研究。(見下圖)
 
可我們留意到這廣告有三點令人憂慮的玄機:
 
1. 平機會第一項研究除了包括性傾向(過往指同性戀、異性戀和雙性戀人士),還有性別認同(即所謂的跨性別,當中包括變性人和易服者),今次更首次新増「雙性人」(Intersex,即身體同時有男女生殖器官的人)受歧視的問題,範圍比原先討論的性傾向歧視,闊了很多,事先完全沒有與社會各界溝通和表達過有此要求,社會一直未有相關的討論,做法完全是自把自為。
 
2. 平機會在處理年齡歧視時,甚麼也不做,只做「職場」,即是在歧視條例中的其中一個範疇,事實上過往的歧視條例都不是單一議題,一般還包括租住,服務提供,中傷及騷擾等情況,但在處理年齡歧視時,卻在沒有經過社會討論的情況下,漠視其他情況,與性傾向相比,範圍收窄得太多,可惜平機會並沒有解釋為何處理不同類型的歧視會用不同的標準去處理,這是對不同歧視問題的不合理「差別對待」。
 
3.平機會為性傾向等議題所做的,是「可行性研究」(Feasibility Study),而做年齡歧視的,卻是「探索性研究」(Exploratory Study),兩者有明顯的傾側性和差別對待。換言之,性傾向議題原則上被認為是必須做的,所以現在只討論如何實行,如果最後研究結果因為不同的原因以致相關法例不可行,平機會就可以將他們不做有關法例的原因歸咎於那些因素,以求全身而退。不過對於年齡歧視,她所做的只是探索有關歧視情況是否存在和嚴重的研究,明顯層次是前一級的,至於為何有這種「差別對待」,平機會同樣是欠公眾一個解釋。

可見,平機會主席周一嶽揚言所有歧視都會處理,一視同仁,更特別指出年齡歧視、新移民歧視會同等看待不過是門面說話。事實上,根據2013年平機會論壇的調查結果顯示,51%人士認為「保障不同性傾向和性別認同人士免受歧視」毋須放在最優先處理的位置。可惜,現在看來,我們能見的,周一嶽不只漠視民意,而在研究時亦缺乏合理的原則,只按個人意願使用公帑。

明光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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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報 16/1/2014

當激進過癮地成為主角之後……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2/12/2013

上周末,特區政府為施政報告落區諮詢,在安全系數非常高的情況下了解民情,但仍然遇上示威者成功掟雞蛋到高官頭上。及後,有報章透露警方消息稱,之後的諮詢會,警方會依示威者手持的物件,按情況加強部署及裝備,以策萬全。

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在成熟的民主社會,沒有人會衝擊論壇。可是,從新聞中不難發現,不論在英、美等典型西方民主社會,還是台灣、泰國等以不同程度民主方式產生的政權,當中總有人會用激進方式進行抗爭。
 
激進抗爭的出現,往往與官民溝通失衡有關。自梁振英上台,雖然多次舉辦論壇,但都遭人質疑是否可以真正聽取各方面(特別是反對者)的意見。例如排隊入場的公公婆婆主要來自建制派;抽籤提問的方式不公允等。令更多專門以激進行徑吸引傳媒報道的組織應運而生。激進抗爭有圖有片有文字,傳媒在論壇內容乏善可陳的情況下,當然將焦點放在「過癮的」抗爭新聞,將應該報道的巿民訴求放在一邊。
 
傳媒大肆報道激進抗爭新聞,巿民則以「花生族」的心態看戲,不論是在旁大呼過癮,為他們消消氣,又或是齊聲譴責,事實上抗爭者已成功見報。由於媒體愛用獎勵壞孩子的手法報道,加上不少人因為不信任政府,而默許一些激進的團體以洩憤代替對話,於是,激進「新秩序」已經逐漸成長,政客見其公式好使好用,成本又低,於是不論建制派或民主派,均投傳媒所好,無激不歡。才兩三年,政治表達的生態愈演愈烈,激進路線抬頭,巿民望激進者抗爭,對社會卻愈來愈灰心。
 
究其原因,仍然是官民不良互動所致。官員落區聽完民情後,沒有看得見的政策跟進,落區變成做秀;巿民看到官員耍官腔,情緒無處宣洩,最後只能訴諸激進。激進抗爭將議題淹沒,社會停留在討論抗爭方式是否合理而忘記了議題,這將不利公民社會與政府間溝通。過多的抗爭行動最終只會淪為情緒宣洩大會,社會困局依舊存在。而且這種激進的方式一旦不為市民大眾所接受,卻容易讓「受害人」(政府)博得同情分,間接轉移了大眾的視線。當激進過癮地成為主角之後,社會卻毫無寸進。
 
如果你認為激進抗爭不是「你那杯茶」,又不甘心你的意見被人用激進的表達方式騎劫,那麼請你走出來,用你認為合宜的方式表達。日後,面對暴力抗爭,社會大眾應堅定地說不,並繼續堅持用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式提出本身的訴求;同時,更希望社會各界回到談判桌上,認真地討論各項社會議題。希望施政報告諮詢,不要淪為討論掟蛋和搶購路姆西;討論普選特首的方式,不要還未討價還價就只將焦點集中在應否佔領中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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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報 12/12/2013

仍需密切留意《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事態發展

張勇傑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21/03/2013

去年11月何秀蘭議員提出有關《同志平權》之動議被否決後,社會各界都關注行政長官在2013年1月16日發表的施政報告,會否展開《性傾向歧視條例》的諮詢或立法工作。最後施政報告表示政府並無任何諮詢計劃。但細看施政報告的內容後,我們留意到政府替反對立法的一方加了一個虛假的反對原因。施政報告的文字如下:

 

「立法會去年11月曾討論需否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社會上對此課題有強烈的不同看法。有人從平權的角度看待議題,但也有人擔心展開相關諮詢已可能對家庭、宗教及教育造成衝擊。政府明白這是一個極富爭議性的課題,必須審慎處理。我們會繼續廣泛聽取不同的意見。政府目前並無任何諮詢計劃。」[1]

 
我們認為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會對家庭、宗教及教育造成衝擊,但我們卻並不認為展開相關諮詢已可能對家庭、宗教及教育造成衝擊。我們同意政府為不同性傾同人士所面對的歧視情況展開全面諮詢,而非立法諮詢,因立法不是解決歧視問題的唯一的方法。政府的做法是將不展開諮詢的責任卸在反對的一方上,結果激化支持與反對雙方的衝突。 

 

在發表施政報告當日,有同志團體即日推出他們的建議書,內容十分具體,當中更包括會阻礙言論自由的騷擾罪和中傷罪,亦沒有對宗教有任何豁免。[2] 此外,支持同運的議員及名人亦發起「大愛同盟」,呼籲民眾上載自拍照「撐同志,反歧視」,多位紅星及大量年青人表態支持。[3]

 

儘管政府現階段不會就《性傾向歧視條例》的立法進行諮詢,但民間支持立法的力量正在集結,而社會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的討論亦未曾停止。反對立法的市民要繼續留意事件的發展,繼續向政府、議員及公眾發表意見,否則輿論將會一面倒。


 


[2] 〈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建議書〉,2013 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ztnNolwdwQJdUIyZGdycjVIam8/edit?pli=1


[3] 〈Big Love Alliance 大愛同盟〉,https://www.facebook.com/BigLoveAlliance?fref=ts

 


 

反歧視 撐溝通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7/01/2013

行政長官梁振英在首份施政報告中表示,對於是否需要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是一個極富爭議性的課題,必須審慎處理,會繼續廣泛聽取不同的意見。對於有人認為政府不就立法展開諮詢便會令社會連討論的機會也沒有,是言過其實,因為社會上有關討論其實每天都在進行,在香港這個自由社會,誰也阻不了。而且支持同性戀運動的立法會議員若要提出口頭質詢、動議辯論,甚至要求在立法會內成立專責小組跟進亦沒有難度。過去兩三個月的真正爭論焦點其實是應否一刀切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而不是應否諮詢。

大家只要看一下何秀蘭議員在施政報告發表後幾個小時,便發表一份詳細的性傾向歧視條例建議書,便知他們其實早有準備,亦一如我們之前憂慮,若要進入立法程序其實十分容易,因為過去十多年,立法會已多次討論有關條例,絕對不是由零開始,正反雙方的論點亦有充分的機會去表達。

雖然我們反對訂立會產生逆向歧視,以及要教導學生同性戀和異性戀完全一樣的性傾向歧視條例,但我們從來不反對政府及社會人士更深入了解同性戀者究竟受到甚麼具體的歧視,正如過往在討論家暴條例時,我們亦由一開始便表示,任何人士若面對暴力威脅,政府亦不應坐視不理,問題只是應以合適的、不會動搖法律上對婚姻和家庭定義的方法去處理。過去我們聽到很多有關同性戀者被歧視的個案,主要都是指因為其他人(特別是家人)不認同同性戀,令他們不敢公開性傾向,因此感到被歧視,甚至產生抑鬱,但很少是一些實質而具體的歧視,除非大家決定立法不准任何人再反對同性戀,否則立法亦不能解決問題。

對於一些同性戀者的訴求,我們認為可以透過修訂現有法例去處理,例如制定不公平解僱法,所有人士,包括因為性傾向、年齡、身材、樣貌或者新來港而受到無理解僱的皆受保障。此外,亦可以立法規定所有成年人皆可以預先簽紙授權一個他信任的人(毋須是配偶或直系親屬),在他病重或神智不清時可以探望他、代他簽署醫療文件、甚至死後合葬。

今時今日,愈來愈多同性戀者出櫃,社會人士一般都沒有特別的反應,很多傳媒更加讚他們勇敢。反而大家若果公開表示不贊成同性戀行為,所要承受的攻擊更大。一個真正多元共融的社會,是應該互相尊重,接納彼此的差異,當大家對一些倫理道德標準有不同意見的時候,應該透過和平、理性的方式討論,不要人身攻擊,更加不要以辱罵和抹黑的手法表達。

同性戀者的私生活現時已經受到法律保障,若果有同性戀者一些基本的權利(例如接受教育、醫療、社會福利和居住;以及人身安全;言論、集會、結社的自由;選舉和被選的權利)受到剝削,社會大眾應該正視和討論,不過,若果要改變婚姻制度就必須要有社會共識。我們反對一切歧視,希望社會上不同意見的人士多些溝通,減少誤會、縮窄彼此之間的距離。

2011-2012施政報告

朱景玄校長 | 新界校長會會長
20/10/2011

行政長官曾蔭權日前發表了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亦總結了他擔任特首七年來的工作和貢獻。

無人能取悅世上所有人,即使多強勢的領導人也不例外。正如這份施政報告,明顯已相當著力於大眾關注的房屋政策上;同時,福利團體和長者已爭取多年,希望定居內地養老的香港人亦可領取高齡津貼,都獲得合理的「篇幅」。不過,永遠總有人覺得不夠,什麼福利都要多一點;什麼費用、稅項都要減一點;政府房屋越大越好,不過更好是售價便宜,人人買得起。這些就是政治,也就是「港情」。

在推出福利措施時,政府除了要考慮是否幫得其所,亦不應忽略其他市民的需要。例如:推出優惠房屋政策,不應打擊樓市的健康生態;實施房屋政策不應加重公共交通服務的負荷。

筆者多數時間都駕車代步,偶爾亦會乘搭公共交通工具,發現上、下班繁忙時間的擁擠程度,實在令人吃不消!長者在香港人口中的比例越來越高,對他們的照顧和優待有其必要,但筆者建議將長者的兩元乘搭公交措施加以優化,把人流高峰時間列為非優惠時段。這樣不但對上班和上學的人士都會較為方便,亦可避免長者在人潮中踫撞受傷。

教育方面,這份施政報告規劃了多元化的藍圖,在主流教育之外,更在中華廚藝學院的成功基礎上,設立國際廚藝學院,讓年青人有更多選擇。可惜沒有說明中學「小班」教育的具體做法,令教育界同工感到失望。此外,亦沒有聽取筆者曾在拙欄發表,也曾致函特首提出的意見,以「學劵跟人走」的原則改良幼稚園「學劵制」,從而簡化程序,令家長更易適應,提升施政的認受性。

論到「簡化」,優化置安心計劃算是從善如流的表現,但對此計劃的種種調整,略嫌令政策變得複雜。政策除了要有效,最好可以讓市民易於明白,令政策實施起來事半功倍。

曾特首最後一份施政報告已塵埃落定,他有否「做好呢份工」,各位讀者自行定奪。筆者只希望下任行政長官,可以將曾先生的長遠計劃貫徹落實,使香港各方面得以持續發展。

有樓等於有幸福?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9/10/2010
專欄:時事木人巷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與400多名學生真情對話時,有大學生向她訴苦,表示「女朋友話冇樓就唔嫁」,鄭汝樺回應時表示結婚不一定要買樓,否則會「少咗好多選擇,但就多咗好多磨擦」。

若果大學生一畢業或者年輕人一結婚就覺得一定應該買樓,這個想法其實並不健康,因為的確會增加自已很多不必要的壓力,亦令自已未來的發展受到一些不必要的限制。

供樓一般來說是一個比較長遠的決定,會影響一個人未來一段頗長時間要在某個地區生活和工作,一個沒有供樓壓力的年青人可以比較大膽去接受新的挑戰,無論是轉工、轉行、進修、甚至去外地闖一闖也毋須太多顧慮。而且在現時樓價已經脫離大部份市民購買力的時候,若果抱著人有我有的心態貿然買樓,只會重蹈之前不少樓蟹、甚至是負資產的覆轍。

結婚最重要的應該是感情而不是樓,而擇偶最重要的考慮應該是人品而不是財富,建基在物質的婚姻很容易因為環境變遷而改變。

不過,這位大學生的憂慮亦的確反映了不少香港人的心聲,政府雖然沒有責任令人人可以買樓,但是有責任令人人都可以安居,可惜政府並沒有積極改善市民被大地產商剝削和壓逼的結構性問題。很明顯,施政報告在可否令香港人安居方面完全不合格。

正視香港社會的不公義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5/10/2010
專欄:時事木人巷

行政長官曾蔭權在施政報告回應市民大眾關心的房屋和貧富懸殊的問題,政府雖然提出了不少的措施,但是能否真正落實,市民大眾未必有信心。長久以來,市民大眾的怨氣是來自社會上很多不公平的現象.而政府因為受制於一些大財團、地產商,連一些很基本的問題也拖泥帶水,遲遲未能落實,又怎會不令人失望呢!

屏風樓、發水樓、縮水樓,市民大眾窮一生、甚至兩代人的收入才能買得起的蝸居,毫無保障,疑點利益全歸發展商。政府提供的豁免,本來公眾可以使用的空間,全部成為發展商的搖錢樹。

大財團又壟斷了大部份的主要行業,包括超級市場、電訊、電器和藥物業等等,小商舖愈來愈難生存。他們又用不同的手法剝奪小市民的選擇權,例如在一些屋苑內以壟斷手法阻止居民光顧其他超市,居民被逼使用同一集團的固網電話和寬頻,甚至令其他公司的手機在屋苑和商場範圍內難以接收,務求賺盡一分一毫。

當大財團抱這種心態,政府想他們突然良心發現,自律而毋須立法令他們履行社會責任,是不切實際的。雖然政府計劃與商界各自出資50億元成立「關愛基金」,為基層市民提供綜援計劃不能提供的多方面支援值得一讚,但若果不公義的營商手法不改變,市民大眾的怨氣是無法消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