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忽視的新「妓權」運動
香港似乎每隔數年便見到一個現象:有團體高呼成立「紅燈區」,倡議賣淫活動合法化,諸如:1992年某高級警官便提議在旺角成立「紅燈區」。回顧歷史這情形正不斷重覆出現。
香港似乎每隔數年便見到一個現象:有團體高呼成立「紅燈區」,倡議賣淫活動合法化,諸如:1992年某高級警官便提議在旺角成立「紅燈區」。回顧歷史這情形正不斷重覆出現。
近年社會有很多奇怪趨向,首先,反對一樣行為就等如歧視,於是反對娼妓合法化就被描述為歧視性工作者!其次,一些大眾本來不認同的行為,經過包裝之後便會變成無傷大雅,於是在日本,學生賣淫可喚作「援助交際」!在香港,專門販賣色情資訊的報章副刊可美其名為風月版!此外,雖然娼妓問題日益嚴重,但更令人憂慮的是,近年很多問題只要難於禁絕便有人要求將之合法化,若按此邏輯,大麻、搖頭丸、翻版碟合法化是否應該推行?
第45屆金馬獎頒獎典禮在2008年12月7日晚上在台中舉行,賽果不算意外,值得留意是歌手出身的劉美君憑《我不賣身‧我賣子宮》(下稱《賣》)被封影后,她飾演一個企街毒姑黎鐘鐘,傻氣之餘帶人情味,演來與角色有點抽離,像化外之人,或許這就是獲評判青睞的原因罷!
故事(1)
由最早於90年代初期在東京MSN?QQ?找朋友?上Chatroom?這些原本是極普通的網上平台,其實都可以是網上援交的重要傳播媒介。究竟現時本港的援交情況,與網上各個交友及通訊網絡有多大關係?
「Hi,我係XXX,今年16歲,清清秀秀,白白淨淨,身材34-25-32,服務範圍:wet kiss,bath together,ml with dom……」大家只要隨意登入一些社交網站或討論區,便很容易找到這類援交少女的自我介紹,情況實在令人擔心。
為了讓讀者進深認識香港援交少女的情況,我們訪問了一位警務人員,希望讓讀者認識前線執法人員接觸的個案。
援助交際,簡稱「援交」,是一個始於上世紀九十年代,源自日本的新興名詞,最初代表少女為了獲得金錢(援助)而答應與男士約會(交際),但不一定伴有性行為。然而,隨著社會風氣惡化,如今已成為學生賣春的代名詞。
援交,一個比較中性的名詞,讓人聽了感覺比較舒服,相對於少女賣淫來說,的確「好聽」得多,就如電影《我不賣身、我賣子宮》中的「性工作者」瞧不起內地新娘而挺起胸膛說:「我只賣身、我不賣子宮」一樣。在這個喜歡去污名化的年代,我們總有辦法將一些事情的真象掩蓋,然後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