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男子「約會」女童後被捕
日本早前發生了一宗案件,一名50歲日本男子懷疑透過社交媒體認識了一名未滿13歲的女童,並於去年12月在賓館與她見面,據稱他以30,000日元的條件觸摸了女童下腹部。涉案男子承認有與女童在賓館見面,聲稱以為女童已有16歲,並否認有任何猥褻行為。日本警方以猥褻罪、違反兒童買春法和色情法等罪名逮捕了該名男子,並會作出深入調查。
日本早前發生了一宗案件,一名50歲日本男子懷疑透過社交媒體認識了一名未滿13歲的女童,並於去年12月在賓館與她見面,據稱他以30,000日元的條件觸摸了女童下腹部。涉案男子承認有與女童在賓館見面,聲稱以為女童已有16歲,並否認有任何猥褻行為。日本警方以猥褻罪、違反兒童買春法和色情法等罪名逮捕了該名男子,並會作出深入調查。
最近一則新聞關於15歲援交少女以2.5萬元報酬,答應25歲青年充當其「兼職女友」一個月,並會在這段期間為他提供性服務。雙方首次在男方家中見面,少女堅持要他先付款,男方拒絶並以生果刀架少女頸以作威脅,又對她施以胸襲,最後少女奪刀逃走及報警。
自從2008年轟動全城的援交少女兇殺案後,我們已很少從主流媒體上聽到有關援交的新聞。但其實在新媒體的操作下,香港的援交情況從未曾停頓,援交資訊半公開地散落在網絡不同地方,識途老馬和援交少女自有他們的方法互相聯絡,進行交易。
早前網上流傳有關出租女友的帖子,一時間牽起熱話,有人認為「明買明賣」亦無不可,更有自稱是出租女友的網友寫了一篇文章,捍衛自己做出租女友的「權利」。
人性可以充滿光輝,同時亦可以極其黑暗!廿一世紀,當人類的科技文明已經一日千里,令人無比自豪的時候,竟然有不少人卻仍活在毫無尊嚴,任人魚肉,「一雙玉臂千人枕,半點朱唇萬客嘗」的悲慘世界!可悲的是她們不少仍只是剛發育的稚齡女童,而更可悲的是親手將她們推落此困境的就是她們的親生父母。
我們的生活已與互聯網密不可分,所以我們在回顧2013年關於性文化的課題時,不少均與網絡文化有關。
報章報導指出,有家長聘請私家偵探跟蹤子女,了解他們的日常生活和社交圈子,竟發現女兒參與援交勾當;又有中學女生,威逼利誘同學賣淫;此外,警方不時進行的突擊行動,更不斷發現未成年少女在卡拉OK伴唱或在酒吧流連。
警方透露近日與律政署研究,將法例中「公眾地方(public place)」一詞加入互聯網,好讓現時不少與之相關的條例,可以適用在互聯網,當中又以少女在網上討論區刊登援交廣告,並附上個人資料「接客」最令人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