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性倫理

婚姻‧家庭‧領養:價值與原則

陸君樂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6/01/2006

時至今日社會大眾對同性戀者的接受程度愈來愈高。另外,贊成同性婚姻和同性戀者應可領養兒童的人數亦有上升趨勢。這是社會開明的徵兆?還是大眾對婚姻、家庭和兒童權利等觀念和理解改變了?就此,本期燭光網絡訪問了三位專家,希望深入淺出地探討婚姻、家庭和領養兒童這三項議題。

訂立反歧視法的條件

明光社資料室
26/01/2006

香港政府為消除社會的歧視及確保社會上人人均可享有平等的機會,立法會至今已通過了三條反歧視條例,分別是《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及《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現時政府亦已準備訂立「種族歧視條例」,並已完成諮詢工作,有關的草案將提交立法會審議。在過去一段時間,就政府應否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這議題,社會上出現了廣泛的爭論。

同志婚姻Q&A

整理/撮要:陳燕萍
12/11/2003
  1. 同性戀婚姻是兩個人之間的事,只要他們沒有影響他人就沒有甚麼大不了,我們不用擔心?
  2. 我們要區分個人問題與政治問題,我們反對的不是同志本身,而是高度政治化的同志運動。
  3. 同性戀者現時正積極增取同性婚姻制度化和反性傾向歧視法例的通過,這是用強制手法把同志運動的政治議程和價值觀強加於整個社會。緊記:這與非刑事化的訴求根本不同。

牧養同性困擾的信徒

胡志偉牧師
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
12/11/2003

任何教會皆有極少數面對同性困擾的信徒,他/ 她們為了在堂會內求存,自然隱藏其性傾向,不會貿然「走出來」表露其身份。越是對信仰認真,此群信徒的內心困擾越大;教會領袖怎樣在真理教導與愛心關懷兩方面幫助他/ 她們,實在須要求神賜下智慧與勇氣。

海外同志運動拾零

鄭丹華
明光社項目主任(編輯及出版)
12/11/2003

西方同志運動的起源,今已難以考究,大概追溯至古希臘、古羅馬時代,已開始萌芽。希臘雅典最古老的神殿──宙斯神殿,從前曾是同志聚首的熱點,據說同志在那裏不受歧視。另外,古羅馬最重要的諷刺作家朱文納爾(Juvenal)曾指出,自古希臘迄古羅馬,西方的同性戀現象極為普遍;古羅馬時代,對同性戀行為,雖有過法律限制,但其成效不大。

香港政府在國際法的層面上就《性傾向歧視有立法》的義務或責任嗎?

乃縵
法律界人士
15/11/2005

本文旨在討論香港政府在國際法的層面上就「性傾向歧視」這議題的立法義務或責任。首先,筆者想指出,本文並不打算深入討論此問題所涉及的艱深的法律觀點,而只會提綱挈領的將較重要的法律觀點帶出。

逆向歧視的天羅地網正在收緊

「明光社因人權課程被無理攻擊事件」的啟示
關啟文博士
浸會大學宗哲系副教授
15/11/2005

近日教統局批給明光社一個人權課程,遭同志團體和「人權」組織窮追猛打。很多攻擊明光社的論點和手法一如我們所預測,針對同性戀異見分子的逆向歧視,已開始像一張天羅地網,撒向那些少數敢向同志運動說不的人。下面會分析一些對明光社的無理攻擊。

「同志釋經」似是而非之處

何善斌
03/09/2003

聖經較明顯定同性戀為罪的經文有以下各處︰創世記19:4-10關於所多瑪城罪惡,利18:22和20:13的禁令,羅1:24-27,林前6:9-10 和提前1:10,同志釋經就是對這幾段經文支持同性戀的新解釋,他們希望說服自己,也希望說服信徒以為這幾段經文都不是論及同性戀,而是其他罪行; 即使說同性戀為有罪,也只適用於猶太人的律法時代,不能應用於現在的恩典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