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性倫理

家庭——可有?可無?

剖析家庭制度的重要
楊慶球博士
中國神學研究院副教授 | 明光社董事
13/07/2006

時至今日,家庭仍然是社會的基礎結構,一般來說,有家庭的人,更傾向於穩定的生活,對兒童來說,家庭亦是一個較理想的成長環境,但不少人卻誤以為強調家庭便是與單身生活水火不容。其實我們尊重單身者的選擇,我們只是反對那些任意改變傳統的家庭制度的人。今日社會並不否定單身的生活,重視家庭的態度與選擇單身並不矛盾。很多單身不是被迫的,而是一種選擇。單身生活對一些人仕來說是更多機會和機遇。

人權的限制與性權的迷思

關啟文博士
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助理教授
21/01/2004

性革命提倡一種極端的人權觀:個人人權神聖不可侵犯,只要雙方同意,又不傷害他人,做甚麼都沒有關係。這又衍生了泛性權觀(以下簡稱性權):社會不單不應立法禁制任何一種性行為,更應主動消除性傾向歧視。性道德是壓制人的權力工具,所有性傾向(同性戀、雙性戀、獸交、孌童、SM、亂倫、變性、易服等)都應全盤接受和受到法律保障。
 

基督教倫理的邊緣化

關啟文博士
香港浸會大學宗哲系副教授 | 明光社董事
13/07/2006

在這幾年,我比較多從基督教的立場,就一些倫理課題在社會發表意見,甚或和別人辯論,如反對賭波合法化和反對制訂性傾向歧視法等。也是這幾年,發生了一些小故事。有一次,我邀請一同事到我家吃飯,談話甚歡時他突然問我:「聽說你關於同性戀的看法很獨特!」他也沒有很大敵意,但當然弦外之音是,我對同性戀的立場有點奇怪和非理性(特別就著知識分子而言)。

白保羅(Paul Bottrill)的見證

明光社資料室
31/05/1999

童年的時候,很多人會覺得我有一個快樂的家庭;表面上,我的家庭也好像十分正常,甚至在十八歲前,我也以為自己有一個正常的家庭。多年來,我與毒品、酒精、吸煙及性關係等問題爭著,但不知為何我總不能停止這些行為。最近幾年,我才開始明白為何我做這些事情,並且明白如何我能靠著神的能力去改變這些行為。

誰為人權定界限?

──對人權思潮的歷史回顧與反思
洪子雲
明光社項目主任〔研究〕
21/01/2004

很多時當與人討論人權的觀念及內容的時候都會發現不少困難,尤其當人履行某一些人權的時候卻有可能是侵犯另一些人的某些權利,而不同的權利當中有些是不可並存的。隨著近年人權意識不斷膨漲,「剝奪xx的權利」、「對xx造成歧視」等口號充斥整個社會,正如法律哲學家Dworkin所言,人權成為了一張皇牌(trumps),因它可以被視為凌駕於集體利益之上,而又合理化其行動及利益訴求。

婚姻‧家庭‧領養:價值與原則

陸君樂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6/01/2006

時至今日社會大眾對同性戀者的接受程度愈來愈高。另外,贊成同性婚姻和同性戀者應可領養兒童的人數亦有上升趨勢。這是社會開明的徵兆?還是大眾對婚姻、家庭和兒童權利等觀念和理解改變了?就此,本期燭光網絡訪問了三位專家,希望深入淺出地探討婚姻、家庭和領養兒童這三項議題。

訂立反歧視法的條件

明光社資料室
26/01/2006

香港政府為消除社會的歧視及確保社會上人人均可享有平等的機會,立法會至今已通過了三條反歧視條例,分別是《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及《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現時政府亦已準備訂立「種族歧視條例」,並已完成諮詢工作,有關的草案將提交立法會審議。在過去一段時間,就政府應否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這議題,社會上出現了廣泛的爭論。

同志婚姻Q&A

整理/撮要:陳燕萍
12/11/2003
  1. 同性戀婚姻是兩個人之間的事,只要他們沒有影響他人就沒有甚麼大不了,我們不用擔心?
  2. 我們要區分個人問題與政治問題,我們反對的不是同志本身,而是高度政治化的同志運動。
  3. 同性戀者現時正積極增取同性婚姻制度化和反性傾向歧視法例的通過,這是用強制手法把同志運動的政治議程和價值觀強加於整個社會。緊記:這與非刑事化的訴求根本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