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淫褻及不雅

色情資訊要分類 莫使青少年受罪

陳燕萍  
明光社項目主任(教育及行動)
15/11/2005

報刊雜誌是一般市民的娛樂消閒讀物,而且特別受年青人或學生歡迎,但近期多份雜誌及報紙內頁的風月版均經常報導色情場所內幕及藝人消息和緋聞等,當中刊登大量祼露成份甚高及近乎全裸的女性照片,配襯以突顯女性胸部、胴體的品味低劣描述字眼,販賣色情資訊,情況嚴重。

法庭不是商議尺度之地

──審裁員不應只專職觀看色情光碟
採訪及整理:陳穎翎
明光社項目主任 (編輯及政策研究)
01/01/2009

一位執業大律師,在2004至2007年被委任為「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的審裁委員,雖然其後婉拒續任,但對於《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下稱《條例》)的變革方向,以及網上資訊規管問題仍然有他的一套見解:「這些日子,市面上的印刷品如週刊封面等經常鬧出風波,『踩界』的製作不斷,身為家長,我想反映自己的看法。」

由於公職關係,受訪者不方便以真實姓名接受訪問,下面乃是訪談節錄。

自律以外,仍有管制

──各地管制不良物品的條例簡介
吳慧華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 研究員
01/01/2009

於近年報章、雜誌不時發佈不雅或更甚的照片,公眾亦愈發關注不良照片或資訊在互聯網上流傳,2008年10月初,政府推出《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諮詢,希望改善現行規管淫褻及不雅物品的機制。

讓我們都坦白一點

──我不想看「色」,我想你教「性」
採訪及整理:陳穎翎
明光社項目主任 (編輯及政策研究)
01/01/2009

在《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檢討中,政府不斷強調政策目標「是保障資訊流通和言論自由,同時亦確保能夠反映社會的道德標準,特別是將這些標準應用於規管以青少年這些易受外界影響的人士為對象的物品上。

要立法規管「新媒體」資訊嗎?

何玉芬博士
香港輔導教師協會副主席
01/01/2009

 一個親身經歷的小故事:我有由三個不同供應商提供的電郵戶口,常用的是其中兩個免費的,容量大兼有不俗的SPAM功能。那個收費的戶口經Outlook Express開啟,其中一個煩惱是它不能預先篩選我不想讀的訊息,點選一個郵件名稱,便即時開啟電郵內容。每次檢視戶口,我都得大費周章清除那些「偉哥」宣傳訊息……

傳媒同樣肩負社會責任

──要做的,家長已經盡力做!
趙明先生
香港東區家長教師會聯會主席
01/01/2009

近日,政府倡導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下稱《條例》)進行諮詢。社會各界對此有不同的見解及意見,當中更有人認為條例已經過時並覺得應該廢除。事實上,每條法例都有其局限。《條例》推行時間日久,一定亦有不合時宜的地方,唯一面倒抹殺其正面影響實有欠公允。

你說打壓?我話保障!

──同時充斥媒體的《條例》聲音
整理:郭卓靈
明光社 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01/01/2009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檢討由2008年10月開始至12月初,社會上有不少團體及個別人士均向媒體發表意見,散見於各個媒體報導及專欄文章。其中大部份都以擔心有關條例,會對網絡資訊自由及性多元資訊的流通受到打壓,表示想放寬《條例》或不想政府監管互聯網。
 

資訊極速流通的「任睇年代」

──2008傳媒大事回顧
郭卓靈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01/01/2009

 2008年剛過,傳媒及新媒體發生了許多值得我們關注的事情,亦使我們發現媒體受到色情文化的影響。有關新媒體(如互聯網及手機)的事件都與淫褻內容有關,甚至有關性罪行,情況值得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