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社十六週年研討會 ── 變性人的法理情
舉辦日期:
22/06/2013
明光社、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合辦
終審法院判變性人W可以結婚。判辭中提到將婚姻中的女性定義由出生時的生理性別,擴闊至心理性別及社會性別,亦將婚姻法所指的女性囊括完成變性手術後的變性人,表示婚姻法上應一致承認變性人新的性別身份。雖然判辭強調香港婚姻法仍然是一男一女的結合,但亦對香港婚姻法有新的詮釋,我們不能忽視判決所帶來的文化上的移風易俗和一些連鎖問題,例如:
明光社、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合辦
終審法院判變性人W可以結婚。判辭中提到將婚姻中的女性定義由出生時的生理性別,擴闊至心理性別及社會性別,亦將婚姻法所指的女性囊括完成變性手術後的變性人,表示婚姻法上應一致承認變性人新的性別身份。雖然判辭強調香港婚姻法仍然是一男一女的結合,但亦對香港婚姻法有新的詮釋,我們不能忽視判決所帶來的文化上的移風易俗和一些連鎖問題,例如:
法庭的判決改變了,在原訟庭和上訴庭要求以新的性別身份結婚皆敗訴的變性人W小姐,終審法院改判她勝訴。問題的主要爭論是W小姐雖然身份證上的性別已經改為女性,但是,當她申請與一名男士結婚的時候,由於出世紙的性別仍然是男,因此被拒絕。
看過湯漢斯的電影《機場客運站》的觀眾都應該體會,一個無國家肯收留,成為人球淪落機場的人是十分值得同情的,因為人總是渴望有一個清晰的身份和歸宿。而香港終審法院裁定變性人可以新的性別身份結婚,其實亦是為他們找到了一個歸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