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變性手術

明光社就性別認同的建議

傅丹梅
明光社副總幹事
17/11/2015
終審法院於2013年就變性人W一案的判決,逼使特區政府成立由律政司司長所領導的「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跟進判決所衍生的影響及研究處理方法。

教會為何要關心性別認同議題?

招雋寧
明光社項目主任
17/11/2015

牧養群羊是教會使命,然而教會使命並不只得這樣;參與社關,對社會議題表達看法及身體力行,也是教會使命一部分。社會各方一直關注與性別有關的議題,近年討論開始聚焦在「性別認同」上,教會的聲音更不可或缺。我們訪問了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的譚子舜牧師,討論教會為何要關心性別認同。

越界、刪界與劃界 只是一線之差

歐陽家和
明光社項目主任
17/11/2015

提起跨性別政治議程,很多人會即時提起洗手間男女廁的爭論,甚至有人認為外國因而提出的「廁所法案」是不切實際,多此一舉。可是,對於跨性別政治議題來說,能打破一個為著男女性別而設的界限,就是成功。可以說,跨性別政治運動和酷兒運動一樣,都是嘗試越界的行動,爭取將界線除去,甚至在最後重新劃界。

同運議程 LGBT Agenda(2015年4月)

文麗兒、招雋寧
明光社項目主任
21/05/2015

國際

 

「性」別混亂

蔡志森
明光社總幹事
02/07/2014

政府因應終審法院裁決而提出的婚姻條例修訂兩面不討好,既不受性小眾團體歡迎,也因為沒有同時處理一些相關問題,而被一些重視維繫現行婚姻制度的人士反對,弄至今日的情况,始作俑者其實是終審法院。

倫理與法律之間的平衡——認同為變性人訂立明確的性別身份

明光社
30/04/2014

變性人結緍權的爭議,終於到了立法的階段。明光社建議讓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人,可以用新的性別與異性結婚。有關聯署在一個多星期便有 34,000多人參與。

婚姻條例修訂(變性人婚姻)有違終審庭裁決?

關啟文博士
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教授
20/04/2014

政府因應終審法院去年的命令,最近建議修改《婚姻條例》,讓已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俗稱變性手術)的變性人,可以按其新性別結婚。若未完成變性手術,則不可。

心理性別認同與變性人婚姻

關啟文教授
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教授
23/04/2014

政府因應終審法院去年的命令,最近建議修改《婚姻條例》,讓已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俗稱變性手術)的變性人,可以按其新性別結婚。若未完成變性手術,則不可。有些人反對這建議,認為一旦現時要求較嚴格的條例通過,日後或許會與新的性別承認法(要求較寬鬆)矛盾,所以現時不宜通過。
 

W案判決以後—下一站:立法機關及社會的討論

傅丹梅
明光社副總幹事
11/07/2013

終審法院5月就變性人W案件的判決,引起社會很大迴響,法庭認為法律要反映社會的轉變及當今社會的情況,但法庭並沒有提出任何證據證明香港社會對婚姻觀念已改變,只在判辭第18段指出世界很多國家、地方已接受變性人婚姻的情況,但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香港人已接受變性人婚姻。事實上,法庭亦明白有關判決的爭議性非常大,因而決定暫緩執行判決12個月,留待立法機關修改相關的法例。
 

明光社十六週年研討會 ── 變性人的法理情

舉辦日期: 
22/06/2013

明光社、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合辦

終審法院判變性人W可以結婚。判辭中提到將婚姻中的女性定義由出生時的生理性別,擴闊至心理性別及社會性別,亦將婚姻法所指的女性囊括完成變性手術後的變性人,表示婚姻法上應一致承認變性人新的性別身份。雖然判辭強調香港婚姻法仍然是一男一女的結合,但亦對香港婚姻法有新的詮釋,我們不能忽視判決所帶來的文化上的移風易俗和一些連鎖問題,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