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忘初衷──男女結婚才是人權
23/10/2014
當筆者看近期的「同性婚姻地圖」,感覺像目睹「Candy Crush」的朱古力逐步吞噬糖果一般。曾在過去以公投成功禁止同性婚姻的美國州份,都相繼廢除「婚姻為一男一女」的法例,變相通過同性婚姻。法院再次凌駕人民的意願,其理由是老生常談的「平等權利」。
當筆者看近期的「同性婚姻地圖」,感覺像目睹「Candy Crush」的朱古力逐步吞噬糖果一般。曾在過去以公投成功禁止同性婚姻的美國州份,都相繼廢除「婚姻為一男一女」的法例,變相通過同性婚姻。法院再次凌駕人民的意願,其理由是老生常談的「平等權利」。
終審法院5月就變性人W案件的判決,引起社會很大迴響,法庭認為法律要反映社會的轉變及當今社會的情況,但法庭並沒有提出任何證據證明香港社會對婚姻觀念已改變,只在判辭第18段指出世界很多國家、地方已接受變性人婚姻的情況,但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香港人已接受變性人婚姻。事實上,法庭亦明白有關判決的爭議性非常大,因而決定暫緩執行判決12個月,留待立法機關修改相關的法例。
行政長官梁振英發表施政報告,當中強調就需否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政府目前並無任何諮詢計劃」,但會繼續廣泛聽取不同的意見。報告還未發布完畢,一眾支持同性戀運動的團體已在網上發表聲明,對施政報告表示極度失望和憤慨。
梁振英先生競選行政長官初期,大家都認為他勝算不高,但見他毫不怠慢,專心選戰,最後披荊斬棘,成功當選。於競選期間及當選初期,他積極「落區」,與不同層面和背景的團體及群眾打交道,形象親民,幾乎有問必答,公眾普遍認為他有能力勝任此職,將來一定可以帶領香港再創高峰。可是,這個「蜜月期」居然在正式就職前便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