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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與共識

朱景玄   |   新界校長會會長
05/07/2012

梁振英先生競選行政長官初期,大家都認為他勝算不高,但見他毫不怠慢,專心選戰,最後披荊斬棘,成功當選。於競選期間及當選初期,他積極「落區」,與不同層面和背景的團體及群眾打交道,形象親民,幾乎有問必答,公眾普遍認為他有能力勝任此職,將來一定可以帶領香港再創高峰。可是,這個「蜜月期」居然在正式就職前便結束了。

香港的政治化風氣,使政府工作舉步為艱。議員「拉布」,阻撓政府重組議案的通過,令七月一日的第四屆政府就職禮上,未能「齊腳」,的確是有點遺憾。幸而胡錦濤主席親臨主持儀式,更送來六份「大禮」,顯示新政府的威望和受重視程度仍然高企。

此外,還有僭建風波,令梁振英誠信受到質疑。雖說可能是有心人「爆料」,但如果僭建是真的,就怎樣也假不了。在靜看他如何「拆彈」之際,西九比賽利益衝突的調查報告又還他清白,使其民望不致大幅滑落。

有感至現時為止,梁先生還算走運。不過,連串的考驗只是序幕,正好讓市民看清楚,這位新特首是否真的擁有誠信和過人才智。要帶領香港,除了要推動建設,亦不免要應付種種困難和挑戰。如果連自己身上的「炸彈」也處理不好,更遑論應付議會質詢和應對市民訴求的能力了。

有一種聽起來很好的治港方針,就是尋求「共識」。似乎在「共識」之下,便一定能政通人和。然而,做人、做事,倘能面面俱圓或許是好事,但光會談「共識」,絕不是一個好的管治者。世上大部分人都會為自己爭取利益,尤其是既得利益者,更是永遠「咬」著不放。只顧及談判雙方的利益,而忽略利於全局的「真理」,最後必會失敗收場。盲目答應訴求,會把香港推進盲目講求福利社會的火坑內,數十年後便會淪落至今天歐洲部分國家的情況。

所有決策者都不能取悅全世界,必有一些利於大局的措施,同時教另一些人有所失望。只有用理智和兼聽的態度,方可找到游刃的空間,令「可持續發展」不會成為空談。

關注範疇: 
社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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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用良心 世界可持續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1/12/2016

 「你的心若顧念飢餓的人,使困苦的人得到飽足,你的光就必在黑暗中升起來,你的幽暗必變得如正午。」《聖經新譯本》〈賽58﹕10〉

 

文﹕郭卓靈 (明光社項目主任)

編輯﹕謝芳

 

「又到聖誕… 又到聖誕!」聽著大小商場不停播放的聖誕音樂,看見店舖內商品的聖誕購物折扣:九折、八折、折上折、買二送一……不禁令人有「超值抵買、價平而用料上等」、「遲些日子或用得著、送給朋友都好啊」…之感,腦海裡閃出不少購物衝動和無數的購買藉口。但若多了解有關簡樸生活及消費文化的關係中,消費行為會受到廣告影響,購物是想實現自我,或希望與親友建立更好的關係……腦海浮現的購物慾望或會被沖淡一下。

如果消費不是為自己……

 事實上,我們購物只會留意自己或熟悉的關係,往往忽略了與居住環境、世界、生產者及弱勢群體的連串關係:如在消費的同時,我們可有想過「產品的生產過程及廠房環境?」「對工人的健康及其所居住的環境有沒有造成污染?」「怎樣才可以透過購買行動,去幫助他們去改善現有的生活狀況?」為了解更多,我們是次訪問了在本地推動公平貿易,關心社區弱勢社群十多年的香港公平貿易動力總監趙善榮先生(Anthony) ,以了解更多有關良心消費及公平貿易的重要。

在十多年前,Anthony已做關心社會的事,如捐款、寫文章及參與社關活動,但仍覺得十分「離身」,未能真正投入。直至有一次在中南美洲長途旅程,親身接觸到生產商,才啟發他要在香港成立機構,推動公平貿易,幫助在貧窮地區生活的婦女和在生產過程中被大企業剝削的農民。

所以,Anthony成立香港公平貿易動力有三個服待方向:

  • 推廣及教育:繼續向學生、教會及社區介紹及推動公平貿易,反思自己的消費習慣;
  • 銷售:設立門市 – 公平點,在不鼓吹過度購物的心態下,讓市民選擇公平貿易的產品;
  • 提升生產伙伴能力:在貧困地區發展,協助生產者學習製作及改良產品,符合不同的地區需要,改善他們的生活。

轉眼至今機構成已成立十一年,問Anthony覺得香港人對於「公平貿易」的認知和了解可有轉變?他說﹕「十一年前,人們對兩者都不太認識,有關的產品及銷售點都極少。但現在,香港社會有六、七成的市民都知道甚麼是『公平貿易』。可惜的是,實踐的人仍很少;而且缺乏全面的認識,甚至有所誤解;亦未能集合力量一起行動。」

進一步關注:把理念融入生活裡

如何推廣教育?Anthony認為消費者在支持公平貿易有一個誤會,就是以為多買公平貿易產品就是實踐了公平貿易,但實際購買只是一種支持方式,我們必須反思自己不斷消費的購買行為。「應該用得其所,不再製造浪費。就如環保一樣,要生活的轉變,就算造成不便也會照樣去付出,把知道的理念融入生活裡。」他解釋到公平貿易同樣不想大家過度消費,而是一種價值觀的實踐,即不是單單像捐錢般的慈善行為,而是對身處的社會、世界有多一點同理心;繼而進一步去關注、了解和以行動幫助他們。

公平貿易產品可以關注或改善到生產者的一些情況,例如製作朱古力所需用到的可可豆,不少主要生產地被發現有使用童奴和販賣的兒童,迫使他們在惡劣環境下工作、噴灑農藥,他們既缺乏食物,又不可上學,甚至沒有工資。許多生產朱古力產品的大企業對事情卻不聞不問,繼續用這些「血淚可可豆」來製作朱古力。作為消費者,如果可以關心產品的材料來源,以行動拒絶購買「血淚朱古力」,轉向支持以公平對待生產者的製品,相信這也是給予無良企業施加壓力的一種方式,並與生產者建立連結的一種關係。

另外,在世界的一些地區有弱勢人士需要幫忙,而我們選用公平貿易產品的行動可以扶助他們邁向自立和更好的生活。如在孟加拉獨立後,於北部遺下了一群巴基斯坦難民,有基督教團體透過成立社會企業,為難民中的婦女提供織縫培訓及生計項目,並把婦女製作的產品連繫到市場,同時再給予設計、技術等培訓,透過公平貿易創造了就業機會。Anthony分享道:「公平點與該基督教組織合作,於香港引進她們製作的拼布頸巾、披肩、布袋等合適香港市場的產品。更讓這群女性可以有成功感,有勇氣與人溝通,明白到女性都可以憑一雙手供養家庭和擁有夢想。」

每一元都是支持行動

 Anthony提到,由於香港有關監管產品的法例仍十分落後,未有對一些使環境造成污染的產品(如化粧品的微膠粒) 作出限制,他認為「消費者的每一元都是行動」,唯有靠推動消費者的醒覺,以行動表態,集合力量,迫使生產者改變,是香港現時支持實踐公平貿易的其中一個方法。

 

Anthony更指出香港的良心消費,暫時還停留在市民自己的覺醒,獨個兒支持公平貿易,還未去到如外地般集結成力量。「作為良心消費者,除了反思消費者的身份外,也應作為公民身份,結合成為Consumer Citizenship (消費者公民),公民的面向,將良心消費的理念帶入文化、社會及政策上的改變。」他舉出向來積極推動公平貿易的英國為例,在2012英國倫敦奧運會中,發出「食物願景」(Food Vision) – 可持續發展及公平貿易的理念為供應商要遵循的指引,單說公平貿易咖啡,已能售出1100萬杯。「如能融入生活,一個活動已可以有很大的影響。」

無忘初衷

 對於良心消費及公平貿易的推動,就如當初推動環保理念一樣,可能被評論為十分極端的社會運動,因為顛覆了整個消費文化及模式,但實在是為了改善弱勢社群、為了保護環境能可持續發展而叫大家再思消費模式,並努力與大企業壟斷手法抗衡。

「公平貿易運動目的是要令市民去思想全球化、生產者的狀況、大企業的壟斷,要大企業改變。現在很多企業為建立社會責任形象而稱自己為環保、弱勢出力,但實在只是塑造形象的工具,打著這名堂而實際是為了鼓吹消費。」Anthony提醒大家要「無忘初衷」:「仍要時刻反思消費行為,也不能讓公平貿易成為企業公關及鼓吹消費的手段。」

Anthony坦言,公平貿易及良心消費並非對應現今世界問題的最完美的方法,只是作為一個消費者,最容易實踐到關心弱勢,幫助細小生產者的一種方式:「成效多與少,仍可以討論,還是希望有行動去改善世界現有的情況。希望大家能踏出一步、多走一步,不要停下來。」

購物只能满足我們部分的願望,在維繫人和人的關係方面,能在大日子互相送贈禮品固然好,但如能夠投放時間去互相關心對方就加溫暖。我們每一個的行為,或多或少對世界都會有影響,盼望付出的關愛,能使世界上人和人之關的關係能更加密切。試試在聖誕購物時,加多點關注和愛心,了解可能造成的影響,支持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及企業。

增多點點愛心小貼士:

  • 如有禮品或二手家居用品可轉送給他人,可聯絡坊間許多慈善機構,如:五餅二魚網站、曙光計劃、好家庭傢具店
  • 「不做浪費鬼」﹕了解如何回收食物,可聯繫:惜食堂、膳心連、豐剩
  • 了解拒絶以動物試驗或純素的產品,可到:Humane Society International、Cruelty Free、The Vegan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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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天說道,明報,2016年12月21日
 

如何管好齊昕的facebook?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05/02/2015

行政長官梁振英的女兒齊昕近月經常在社交網站「爆料」,先後說父母親壞話、展示自殘的照片,甚至接受訪問,大講家事,又說自己想當模特兒,而且為了演藝事業可以去盡。可是,前兩天其社交網絡似突然「被接管」,出現一段近日婉拒傳媒訪問的聲明,豈料兩日後她又重貼自拍照,彷彿己奪回使用權。

齊昕說,梁振英不明白甚麼是社交網絡,想必也是。如果上周那個拒訪貼文是其家人貼的,那種公關味及抽離的筆跡,顯然是由完全不懂網絡文化和體統的人所為,這做法只會令孩子受傷害。甚至感到羞辱。

作為「追上潮流」的父母輩,近年隨著手機上網的普及,也開始投入網絡世界,facebook與WhatsApp變成了兩代人的溝通工具;可是,大家很少討論究竟父母輩進入了孩子的世界後,應持甚麼態度和原則,以致誤中地雷,傷害兩代感情。

有時,父母很想成為孩子的facebook朋友,以了解他們的近況、喜愛的東西,或者對事情的想法,特別是進入青少年期的孩子,他們與父母相處的時間會減少,或者未必會像年幼時向父母傾訴所有事,於是很多父母以為facebook是一個好管道。這想法只是對了一半。可惜不少父母忘記了facebook是半公眾的地方,有時對孩子的留言看不過眼而忍不住薄責,但效果卻類似「當街打仔」一樣。

不少父母對不同的社交網絡所觸及的範圍並不理解,會輕看它的影響力。例如有父母就會在facebook公開吩咐孩子做家務,或者在甚麼時間回家,這變相就是將原本在家庭場景的家事公諸於世。不少孩子有時亦會投訴,父母會透過WhatsApp與自己展開罵戰,這實在是件傷透孩子心的事情。為甚麼一家人不能面對面好好談,而要在WhatsApp中解決呢?特別是如果WhatsApp的群組還有其他姨媽姑姐時,這樣你一言我一語,傷害就更大了。

所以,管理孩子facebook的最好方法,就是在安全的情況下,尊重他們的生活方式和私隱,將管教的事留在家裡。不過,話又得說回來,作孩子的亦必須反省,既然不想父母公開談論自己,自己又為何將父母和家事放上社交網絡上討論呢?而作為路人甲的各位,對人家的家事何必說三道四,一人做事一身當,禍不及妻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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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報》 5/2/2015

莫忘初衷──男女結婚才是人權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3/10/2014

當筆者看近期的「同性婚姻地圖」,感覺像目睹「Candy Crush」的朱古力逐步吞噬糖果一般。曾在過去以公投成功禁止同性婚姻的美國州份,都相繼廢除「婚姻為一男一女」的法例,變相通過同性婚姻。法院再次凌駕人民的意願,其理由是老生常談的「平等權利」。這或許為人帶來錯覺,以為西方社會對同性婚姻合法化有了共識。

歐洲人權法院在2014年7月審理一宗有關男變女變性人及其妻子的案件中,再次提到允許同性婚姻非歐洲人的共識,更不是基本人權。

該案判詞第96段重申對結婚權的詮釋:「……雖然事實上某些締約國已將婚姻延伸至同性伴侶,但公約第12條(結婚及組織家庭之權利)不能被解釋為締約國有責任提供同性婚姻。」;它又在第74段表示:「所以,在允許同性婚姻一事上,我們不能說歐洲存在任何共識。」(請參Hämäläinen v. Finland)

其實這不是「新聞」。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和歐洲人權法庭分別在1999及2010年的兩宗案件中,闡釋結婚權是指向男和女的結合。聯合國在2012年出版的小冊子裏亦肯定了人權法沒要求國家必須設立同性婚姻。換言之,國家禁止同性婚姻不屬歧視。請大家莫忘初衷──男女婚姻是人權,同性婚姻不是。台灣最近就同性婚姻的相關立法進行公聽會,正反雙方都不能否定,只透過平等權利來支持同性結合制度理據薄弱。不論本身的立場如何,最後也要討論:哪種結合最能夠符合設立婚姻制度的原初目的?是同性關係?是多人關係?還是現存的夫妻關係?「識得討論,就應該咁樣討論。」

我們應勇於揭穿謊言,羞於指鹿為馬。近年不少高官權貴、政客善於三人成虎的「語言偽術」,眉飛色舞地說謊,彷彿多說幾遍,謊言就會幻化成真理。若大家不想睜着眼說瞎話,成為世紀謊言的傳播者,日後再想以「同性婚姻是基本人權」的理由說服別人時,可以補上一句「我個人認為……」,或說「……但聯合國和歐洲人權法庭都不同意我」。

在浩浩蕩蕩的所謂西方潮流中、眾人視為正義的說法,要留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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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報》 23/10/2014

為甚麼受傷的總是香港人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3/01/2014

為甚麼受傷的總是我
到底我是做錯了甚麼
我的真情難道說你不懂
為甚麼受傷的總是我
如何才能找到我的夢
有一天有一個她真心愛我
《為甚麼受傷的總是我?》林志穎唱、陳大力詞
 
 
香港人今年似乎很受傷。自從特首梁振英上台以來政府爆出連串醜聞,激發一些社會人士不斷抗爭。自國民教育一役後,今年內又發生幾次包圍政府總部的情況。一些巿民不禁嘆息:為何政府施政總與市民的期望有如此大的落差?
 
此外,公民社會亦火藥味甚濃,出現互相攻擊的情況。先有建制派激進勢力抬頭,他們積極參與各種論壇及在泛民的活動中針鋒相對,以出位的言行吸引傳媒注意;亦有學者批評現在一些搞社會運動的人立心不正,並在遊行示威中假借別人名義籌款。此外,又批評社會上一群搞社會運動的人過分傾側,漠視本土利益。不過有一些人卻認為應該堅持另一些價值。於是,雙方就在網上以接近語言暴力的方式互相駁火。

申張公義與網絡欺凌

另一方面,網民的生活也不見得好過,過去一年不斷出現有「路見不平」人士用手機拍攝短片上載網絡,之後引來連串就片中主角的討論,先有林老師、「十四巴港女」、小學生激吻42秒等。社會似乎習慣了做「公義先鋒」,沒有想過將片段放在網上和大家肆無忌憚的批判會對當時人造成的影響,申張公義與網絡欺凌之間往往只是一線之差。不幸地,這類網絡欺凌幾乎成了網絡的慣性和常規,因為大家往往只是滿足於個人一時的快感和表達,而不會談網上禮儀,更沒有關於道德責任的討論。
 
似乎這真是最自由表達的年代,也是最壞的年代,社會就對與錯的討論,從來沒有試過如此分裂。有巿民甚至開始由關心社會議題,變成討厭討論社會議題,因為所有議題已淪為口號式、立場式宣示,不再就議題背後的價值觀作理性討論,聆聽對方的意見和理由。或許他們認為討論已經是多餘,宣示立場就已代表一切。
 
可是,若真的只問立場而不討論,最後就只會令自己跌入自相矛盾的境地中。有些人一方面表示要爭取人人平權,但面對新移民的需要時,卻以本土論述來「搬龍門」,強調出於人口政策的緣故,所以要有差別對待。又例如當要與新移民一起排隊申請幼稚園時,就說很不公平,還指新移民不應爭學位;而當一些學校表示面試其實會用廣東話進行,有內地人說自己不適應時,提出「平權」論述的人又說,來香港讀書就要有用廣東話學習的心理準備,那麼我們對南亞裔和國際學校的學生又應如何?
 
社會政策總是不同群體的利益博奕,如果社會各界繼續以輸打贏要的心態去討論社會議題,只堅持己見而不易地而處,社會政策最後只會被癱瘓,而新的政策難以出台,社會最終難以進步。
 
如此,最後受傷的,總是自己和我們的下一代。
 

「小財爺」與「大特首」

藍俊文 | 明光社項目主任(社關行動)
23/01/2014

政府坐擁龐大的財政儲備,有言政府不應做守財奴,但也有言特首不應慷納稅人之慨作自己的政治資本,今次施政報告被批評未能惠及中產,壓力明顯落了在草擬財政預算案的財爺身上。有批評指特首與財爺在理財觀念上有矛盾,然而從兩者的矛盾中我們可以理解兩人背後其實存在著兩種不同的管治理念,並起了互相制衡的作用。

假如我們將曾蔭權和曾司長的管治理念視為「小政府」(Small Government),那麼從梁振英近一年半的管治經驗來看,現屆政府似有走向「大政府」(BigGovernment)的趨勢。過往被奉為金科玉律的「積極不干預」(Positive non-interventionism)原則均一一被梁政府打破,例如在去年初實施「限奶令」、推出樓市「雙辣招」,徵收雙倍印花稅;又例如近日在施政報告中推出「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以及計劃在今年中提出退休保障建議,這一切一切都讓人切身感受到這對無形之手(invisible hand)正逐漸變得清晰可見。

回顧香港的歷史,打從殖民地年代開始,港英政府一直在經濟上持守自由主義的原則,主張政府應是「有限政府」(Limited Government),並在「借來的時間,借來的地方」上營造有利的營商環境,使香港作為外資與中國大陸經商的跳板。由開埠到廿世紀初,「社會福利」的主要提供者都是民間組織(如宗教及華人慈善團體等)。直到上世紀五十年代,自石硤尾大火後的公共房屋政策開始,政府才開始有計劃地推行各項社會福利。不過計劃始終是較短期,以解決當時的社會問題為依歸,因此常被批評為「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缺乏長遠目標。直到七十年代開始,幾位港督才有計劃地在醫療、教育、房屋和福利上為香港制定較長遠的社會政策。不過,大體而言,香港並未走上像當時殖民地宗主國 英國一樣的福利主義國家之路。

回歸後,特區政府仍然持守這種管治思維,曾蔭權政府更不只一次強調「大市場,小政府」是政府一直恪守的經濟原則,在其施政方針上亦充分反映這種管治思維。信奉「小政府」的曾蔭權認為自由市場會按供求定律自行調節,政府不應對市場多作干預。可惜的是,這種想法卻最終令市場失衡,樓價飆升,貧富懸殊。

梁振英在民生方面的施政在不少地方均看到政府的手正逐步介入市場,大有向「大政府」邁進的趨勢。雖然香港已連續20年獲美國傳統基金會和《華爾街日報》選為全球最自由的經濟體,不過有關的優勢正逐漸減弱,出現這種結果和梁振英上台後頻繁地出手介入市場不無關係。

我們無法預測這種「大政府」趨勢對香港究竟是好是壞,然而參考外國的經驗,「大政府」無法避免會令公共財政有不輕的負擔。事實上當任何「派錢」措施推出後,日後政府想停止亦困難重重,錢只會愈派愈多。政府假如要維持這種「大政府」的角色則必須思考如何開源,難怪由前朝起已擔任財政司司長的曾俊華近日表示政府的財政壓力愈來愈大。當要開源的一天到臨時,作為公民一分子的你是否願意接受?未能受惠於「大政府」福利的一群又會有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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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報 23/1/2014

W案判決以後—下一站:立法機關及社會的討論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11/07/2013

終審法院5月就變性人W案件的判決,引起社會很大迴響,法庭認為法律要反映社會的轉變及當今社會的情況,但法庭並沒有提出任何證據證明香港社會對婚姻觀念已改變,只在判辭第18段指出世界很多國家、地方已接受變性人婚姻的情況,但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香港人已接受變性人婚姻。事實上,法庭亦明白有關判決的爭議性非常大,因而決定暫緩執行判決12個月,留待立法機關修改相關的法例。
 
雖然法庭一再重申判決只涉及變性人的結婚權,並不涉及同性婚姻;但是,法庭判案時採取了一些對同性戀者爭取同性婚姻有利的原則,包括:
 
1. 少數人的權益不需要大部份人的共識

法院指接受變性人婚姻不需要社會共識,因為這是多數人的暴政(Tyranny of majority)。這說法會帶來深遠影響,支持同性婚姻的人固然可以同樣提出毋須有社會大多數人的共識,尤有甚者,將來任何自稱「性小眾」的群體,都可以用同樣的邏輯要求有結婚權。

 
2. 生育不是結婚的目的
法庭認為生育於結婚已不再那麼重要,將結婚權和生養下一代分開,這為同性婚姻打開了缺口,因為這確立了婚姻和生育並沒有必然的關係。同性婚姻及變性人婚姻在本質相同,就是兩者都不具生育能力,法庭給予不具生育能力的變性人結婚,而不給予同性戀者結婚,可引致司法覆核。
 
今次法庭的焦點乃是變性人的性別身份,是變性人是男是女的問題,因為法庭仍認為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法庭對W案件的判決,只是於法律上承認變性人新的性別身份。當社會聚焦討論變性人的結婚權時,其實是對錯焦點。因此,未來,立法機關要做的不是更改婚姻法,而是檢視現時所有涉及性別身份的法例及措施,作出適切的修訂,完善法律,以免出現混亂。
 

性別是固定抑或流動?

立法機關須要注意法院給予W可以按新的性別(完成變性手術後)結婚,但沒有廢去(Void)他之前(變性手術前)的性別,將來會否出現變性人同時擁有兩個性別身份,他一時可用變性前的性別,一時又可用變性後的性別,引起很多混亂及爭議。因此,日後立法時必須討論清楚,每人只可以擁有一個固定性別,不能按個人意願隨意更改。
 

如何界定一個人的性別?

至於如何界定一個人的性別,法院建議香港參考英國性別承認法令(Gender Recognition Act)的做法,要求將來成立專家小組審核變性人的身份,必須完成變性手術的人才可轉變。這小組給予變性人新的性別身份時必須嚴謹及訂立一些客觀標準,以男變女為例,相信以W所做的評估及手術為基礎較為適合;至於女變男方面,則除了要完全將子宮及卵巢兩者同時切除外,更必須要重建基本的陰莖。否則,將來會出現一些倫理道德的爭議。例如由女變男,但無切除子宮及卵巢,那他豈不是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那他是否男性?又若生下孩子,他是孩子的父親還是母親?
 

出世紙的性別可否更改?

出世紙是根據當事人出生時的生理性別而定的歷史記錄,是否容許更改,可以從更改後會否帶來一些負面影響這角度考慮,舉例而言:在醫學上,有些疾病是某性別才有的,如男性的前列腺癌,醫生在為病人作身體檢查或治療時,不會因而遺漏性別對病情的影響,對病人不利。又例如:在法律上,為了保障結婚雙方的權益,結婚雙方對結婚對象是否變性人有知情權,否則會造成不公平。假如容許更改出世紙的記錄,有意結婚的人便無從知道未來配偶會否是變性人。
 

公民伙伴關係?

由於有部份人是結婚後才想變性,那麼他原本的婚姻要如何處理:這段婚姻是否自動失效(Decree of nullity),抑或必須先離婚後,才可以接受變性手術,否則便變成同性婚姻。但非變性的一方可能基於不同原因(如財產分配)而不願離婚,他們的關係將會變成甚麼?因此,一些團體建議以公民伙伴形式解決,但香港對於公民伙伴關係完全沒有討論,市民根本無從判決是否可以接受。到底公民伙伴關係及同性婚姻有沒有一些實質上的差異呢?
 

變性人與人工受孕

生兒育女仍是不少人對婚姻的期望,很自然,有結婚的權利之後,順理成章就會要求生兒育女的權利。由於現時香港法律只容許不孕夫婦進行人工受孕,變性人於生理上必然會缺乏精子或卵子其中一種,當法律承認他們的夫婦關係,是否也要容許他們可以用第三者的精子或卵子受孕?但法庭卻認為生育與結婚權無關,那麼,變性人夫婦是否有權透過人工受孕生育?
 
以上的關注只是冰山一角,尚有更多範圍仍需討論及留意。筆者在此旨在拋磚引玉,唯望引起各界人士之關注,促進討論相關議題。而筆者亦期望政府能全面檢視所有涉及性別身份的法例及措施,以免日後造成混亂。

 

關注不同性傾向 建立共融文化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7/01/2013

行政長官梁振英發表施政報告,當中強調就需否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政府目前並無任何諮詢計劃」,但會繼續廣泛聽取不同的意見。報告還未發布完畢,一眾支持同性戀運動的團體已在網上發表聲明,對施政報告表示極度失望和憤慨。我們理解同性戀運動人士的訴求,雖然不少民意調查均表示大部份香港人自問完全沒有歧視同性戀者,但我們認同社會對同性戀者仍有不少不必要的誤解、甚至偏見,在政策和法例上亦對他們產生一些不便。不過,一刀切訂立一條性傾向歧視法,因著道德爭議,相信阻力會很大。
 
細心留意同志團體的聲明,訴求很清楚:「同志和跨性別人士只是要求在現行四條反歧視法中已經涵蓋的保障,在僱傭、教育、租住和貨品、服務及設施提供等範疇內得到平等對待,不多亦不少。」不過,我們首先要問的,是他們在這四方面遭受到甚麼歧視?而在不訂立性傾向歧視法的情況下,能否有另一方式,在不觸及道德爭議下,解決問題?
 
舉例,政府的施政報告在不同性傾向人士之後一段,就有寫目前政府已在教育和培訓投入大量資源,但我深信就業才能確保包括殘疾人士和少數族裔這些有特別需要的組群融入社會。同樣,政府亦可以鼓勵和呼籲各行各業的僱主給予這些人士平等機會。
 
事實上,近月的討論可見,真正由同性戀者提出的要求,很多都不用性傾向歧視條例解決,而是可以就不同的法例、條例作出合適的修改,讓不同性傾向人士得到合理的待遇,亦不會影響一些備受關注的倫理價值。在聯合國描述有關性傾向歧視的準則中,我們認為香港性傾向歧視情況並不算嚴重,但應正視。我們不願看見社會分化,宗教人士和同性戀社運人士同時被冠上負面的標籤。現在是一個好時機,大家釋出善意,尋求共識,解決問題,就像處理家暴條例一樣,達至社會真正共融和多元。

對新特首的期望

朱景玄校長 | 新界校長會會長
05/04/2012

梁振英先生已順利當選第四屆香港特區政府行政長官,但不少市民和傳媒,仍不時將他與唐英年作出比較。兩大陣營日後是否和睦,能否化為合作關係,更成為中央領導人和市民關注的事宜。

有人指出唐英年在政府核心任職了九年,對政府運作的認識程度,不會遜於現任特首曾蔭權;梁振英原來雖是行政會議召集人,但跟「落手落腳」的政務司司長相比,始終略有高低。不過,試問是否所有領導人在到達巔峰之前,都是政府的高層官員呢?一個高水平的管理人員,進入一個新環境時,自然會融入制度和系統之中,然後好好發展自己的鴻圖大計。相信梁振英也很快便會發揮他的長處,服務香港市民。

梁振英的當選,令部分人感到害怕,因為覺得他的作風與歷任領導人不同,可能會影響公務員團隊的軍心,以至全香港的穩定性;同時,亦有另一幫人樂於接納他的「不同」,期望會有驚喜出現,為政府帶來新思維。

梁振英在政綱的教育政策中提及,希望讓業界休養生息,筆者對此十分認同。經過「教改」多年的折磨,校長、教師、學生和家長都已疲憊不堪。如果匆匆「撥亂反正」,除了教人措手不及,亦等同馬上開始另一種折磨,使教育界專業人員長期陷於水深火熱之中!因此,這時候絕對適宜休養生息。

至於要為未來發展作出規劃時,筆者建議新特首多聽前線教學人員的經驗和意見,而非光憑「顧問」的一紙報告作出判斷。花耗巨款聘請顧問進行研究,或許是一個不能減省的程序,可是,校長和教師一日復一日累積起來的經驗,相信比任何顧問的研究,都來得深入和具體。

此外,特區政府也應趁這時候,查找過去有沒有一些累贅及過時的政策,然後將之刪除。這樣既能減輕公務員的工作壓力,也有助政府追上時代脈搏,提昇工作的效能。

所謂「兼聽則明」,希望梁振英能成為一個真正「親民」和肯聆聽的特首,急市民所急,在未來五年,甚至十年,造福香港市民。

特首候選人漠視家庭價值?可悲!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6/03/2012

經過近三個月的努力,由一眾家長界、宗教界和教育界組成關注家庭倫理的網絡,最終也未能成功邀約三位特首候選人同場出席「家庭友善政策」論壇。

 
維護家庭聯盟、明光社、香港性文化學會、油尖旺區家長教師會聯會、香港家長聯會等家校會及基督教團體,自去年底開始籌備「家庭友善政策」論壇,期望唐英年、梁振英和何俊仁三位特首候選人回應及出席。
 
結果,唐英年競選辦事處多次以事忙為理由,不願落實有關的約見;梁振英競選辦則曾提出派其團隊的成員出席,但其後亦表示願意先細閱政綱,再作商議;何俊仁的競選團隊就表示如果能成事,樂意抽時間參與論壇。

呼籲響應聯署登報

經過一輪努力,加上近日形勢的改變,候選人又爆出不同的負面新聞,當中不少更涉及家庭價值。為此,我們決定暫緩舉行論壇,並透過成員的網絡,呼籲各界密切關注未來特首該如何落實有關家庭價值的議題。我們認為,要競逐特首,各候選人除本身能「齊家」之餘,也應該支持「家庭友善政策」,因為此乃社會健康發展的基本要素。
 
至於原本擬定於2月底刊登的家庭友善政策登報聲明,基於上述的原因,現暫定押後至3月中進行,希望期間可爭取更多教會、機構等支持。稍後,我們會將有關的聲明交到各候選人手中,期望他們積極考慮,並將之加在他們的政綱中,及承諾推行有關的建議。
 
特首選舉後,聯盟將隨即展開立法會選舉的監察工作,並積極鼓勵所有未登記或已經更改地址的市民登記或更新資料。此外,我們亦會深化有關家庭友善的政綱,並期望在今年8月的立法會選舉,向候選人發出問卷,以了解他們的家庭價值取向,好讓基督徒及一眾選民有所參考,作出明智的選擇。

如何正視生態足跡問題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1/01/2011
專欄:時事木人巷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

世界自然基金會的報告顯示,香港在生態足跡排名全球第45位,若果全球人類都以香港人的模式生活,每年需要消耗2.2個地球的資源,簡單地說香港人正在透支地球的資源,剝削我們的下一代。基金會指香港人高度依賴進口資源,例如農作物、肉類、海鮮及木材等,大部份以不符合可持續發展的原則生產,間接排放的二氧化碳愈來愈多,鼓勵香港人應該減少依賴進口資源,多菜少肉。

有關報告當然是動機良好,但必須正視一些很基本的問題,例如香港本來就缺乏土地,如何開闢更多農地呢?而且連利潤較好的畜牧和家禽業也日漸息微,要發展利潤更低的農作業談何容易!

此外,香港亦缺乏天然資源,連生死攸關的食水都必須依賴進口,其餘的物資更不用說,就算單單輸入基本的日用品,碳的排放量亦不會低,另一方面,進口糧食間接亦協助一些發展中國家的農民增加收入,問題只是有關貿易是否公平,有否被大財團壟斷,而毋須以負面態度看待全球貿易。

當然,為了可持續發展,減低碳排放量是必須的,除了多菜少肉外,我們更需考慮的是盡快以果斷的政策,減少路上車輛(特別是貨車、巴士和小巴)排放的黑煙,以及鼓勵電動車輛的發展。若果能進一步加煙稅,減少現時街道上出現的嚴重香煙臭味當然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