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同性婚姻之後
22/07/2019
風風雨雨,經過釋憲,公投和通過另類專法,台灣終於在5月24日正式設立同性婚姻(簡稱同婚),成為全亞洲第一個可以讓同性戀者結婚的地區。台灣因著其以往的發展,有自成一套的社會運動推進模式,與西方爭取同性婚姻的方法不同,維護一男一女婚姻核心價值的一方,亦有用不同的方法回應同性戀社會運動(簡稱同運)的策略。我們會簡單回顧相關發展,並分析局勢給予香港的啟示。
風風雨雨,經過釋憲,公投和通過另類專法,台灣終於在5月24日正式設立同性婚姻(簡稱同婚),成為全亞洲第一個可以讓同性戀者結婚的地區。台灣因著其以往的發展,有自成一套的社會運動推進模式,與西方爭取同性婚姻的方法不同,維護一男一女婚姻核心價值的一方,亦有用不同的方法回應同性戀社會運動(簡稱同運)的策略。我們會簡單回顧相關發展,並分析局勢給予香港的啟示。
去年11月,台灣九合一選舉期間同時就同性婚姻和性別平等教育進行公投,結果維護一男一女婚姻制度的公投以72.5%對27.5%獲通過(表一),而提出以民法婚姻保障同性別人士建立婚姻關係的公投案,則以32.7%對67.3%遭否決(表二)。
美國的政治制度是不少國家爭相仿效的對象,美國以「聯邦制」處理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間的權力關係;以「權力分立」將行政、立法及司法三大政府機關分開並且互相制衡,防止政府濫權,影響人民利益。
當筆者看近期的「同性婚姻地圖」,感覺像目睹「Candy Crush」的朱古力逐步吞噬糖果一般。曾在過去以公投成功禁止同性婚姻的美國州份,都相繼廢除「婚姻為一男一女」的法例,變相通過同性婚姻。法院再次凌駕人民的意願,其理由是老生常談的「平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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