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門任搬的跨性別運動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社會上有少數人患上性別認同障礙或性別不安症,內心苦不堪言,他們尋求整形手術改變身體性徵,亦希望可在法律上登記為另一性別。政府發表了諮詢文件徵詢港人對規範變性的意見。接近三百頁的文件敘述了英國和世界各地的做法,又花了不少篇幅記敘支持和反對各種做法的理由。
美國最近有兩件案例都是與「性別」的定義有關的。第一件,聯邦地方法庭裁定,涉及校園內的性別歧視的法例中,「性別」不包括「性別認同」,故此,跨性別學生不能以性別認同歧視為理由,要求使用異性的設施(如廁所等)。第二件,聯邦上訴庭裁定,涉及工作間性別歧視的法例中,「性別」不包括「性傾向」,故此,雇員不能以性傾向歧視為理由控告雇主。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的 神是獨一的耶和華;你要全心、全性、全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我今日吩咐你的這些話,都要記在你的心上;你要把這些話不斷地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或行在路上,或躺下,或起來的時候,都要談論。你也要把這些話繫在手上作記號,戴在額上作頭帶。
美國精神病學會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指出,因生理性別與心理性別不一致而出現煩躁、不安、困惱等情緒及明顯生活功能的影響,是為性別焦躁症(Gender Dysphoria)。
提起跨性別政治議程,很多人會即時提起洗手間男女廁的爭論,甚至有人認為外國因而提出的「廁所法案」是不切實際,多此一舉。可是,對於跨性別政治議題來說,能打破一個為著男女性別而設的界限,就是成功。可以說,跨性別政治運動和酷兒運動一樣,都是嘗試越界的行動,爭取將界線除去,甚至在最後重新劃界。
筆者早前到日本旅行享受溫泉之樂時,一位日本爸爸帶著他四、五歲的女兒進入男湯。眾所周知,日本溫泉的文化是需要使用者脫光所有衣服的,那位小女孩也不例外,她的出現令筆者感到尷尬,只好背向他們,繼續享受溫泉樂。
當「政改」告一段落後,政府的「跨部門性別承認工作小組」亦密鑼緊鼓地接見各持份者,諮詢有關如何訂定性別承認的原則。在與小組成員會面過程,得到小組主席律政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確認,小組的工作範圍和目的並不是研究是否應為性別承認歧視立法。因此,筆者有以下意見,提供給小組及公眾考慮:
筆者相信,香港很多父母都會教導孩子認識他們的性別,以及做一些合乎他們性別的事情。即使很多父母打破了傳統的性別定型,接受男孩子可以玩「煮飯仔」,穿粉紅色衣物;又或是女孩子可以踢足球、砌模型,但家中的小男孩問其父母,可否如妹妹一樣留長髮穿裙子,父母的反應一般都會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