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社17週年研討會 性「別」混亂
17/07/2014
自變性人W婚姻權一案起,本港始熱烈討論性別議題。過往社會對性別的理解是簡單易明的,以生理性別(Sex)為界定的準則來區分男與女。
自變性人W婚姻權一案起,本港始熱烈討論性別議題。過往社會對性別的理解是簡單易明的,以生理性別(Sex)為界定的準則來區分男與女。
最近,在全球擁有12億使用者的社交網站Facebook在用戶設定上作出了重大變更:在「性別」一欄,除了傳統的男和女,更讓用戶自行選擇多達48種的不同「性別」選項。這些「性別」包括男變女(Trans Female)、性別不確定(Gender Questioning)等。可是這種做法究竟是真的「襟個制」就可以性別「由自己話事」?
最近香港的終審法院宣判變性人可以用變性後的性別申請結婚。
生物學告訴我們性別在受精那一刻決定,社會學卻告訴我們性別是由社教化形成。前者指的是生理性別(Sex),後者指的是性別身份(Gender Identity)。
「如果給你選一次,你想做男孩子還是女孩子?」這可能是很多人小時候會玩的遊戲。有些人很接受自己的生理性別(sex),以及伴隨而來的性別身份(Gender identity),但有些人卻不認同生理性別所帶給他的一切身份,甚至連自己的生理性別特徵也抗拒,甚至厭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