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性別議題

序:誰為性別定分界?

走出跨性別的迷宮
蔡志森
明光社總幹事
02/05/2023

「阿媽係女人」原本是很普通的常識,但在一個喜歡將詭辯和謊言重複一百遍就當作真理,群眾容易盲從附和的年代,我們必須重新思考,究竟決定一件事的真象,是依據制度上的權力,還是事物自己的本質?作為社會政策,究竟是要以個別人士的感受為依據,還是要以整體社會的福祉為前提?而作為信徒的,更應撫心自問,究竟我們最終要順從的是人間的終審,還是最後審判的主?

明光社17週年研討會 性「別」混亂

張勇傑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7/07/2014

自變性人W婚姻權一案起,本港始熱烈討論性別議題。過往社會對性別的理解是簡單易明的,以生理性別(Sex)為界定的準則來區分男與女。

平機會差別對待兩個研究的玄機

歐陽家和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6/01/2014

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對性別議題隻字不提,只在施政綱領中提出要就變性人案件做修法工作,以及加強性傾向歧視的教育工作,但平機會上周卻刊登廣告,邀請各界就兩個項目提交建議書,分別為:1. 有關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可行性研究;2. 職場年齡歧視的探索性研究。(見下圖)
 
可我們留意到這廣告有三點令人憂慮的玄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