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不能忽視的新禾場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耶穌經常被人批評的是祂喜歡接觸一些主流社會認為身份低下、被人看不起、被人討厭的罪人、甚至人人避之則吉的病人,並且與他們一起吃喝聚會,當大家想起這些故事的時候,自然會想到稅吏、妓女和痲瘋病人等等。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面對社會和政治環境的轉變,教會無法置身事外,因為無論選擇變還是不變,本身都已是一種選擇,而有選擇就要面對選擇帶來的後果。應該變的時候不變,很容易便會落後於形勢,甚至因為無法回應現實的需要而被淘汰;但一些本來不應該變的事胡亂改變,則會令自己失去了召命、甚至失去了信仰。由2014年雨傘運動開始,香港教會便面對不少的挑戰,特別是有關年青人和積極參與社會運動的信徒的牧養,到了2019的反修例運動,那種因為政見不同、以及對教會應有何種立場的分歧,造成了教會內部更大的撕裂。不幸地,對於很多香港教會的牧者和長執來說,這種政治社會環境的重大變化、以及背後複雜的政治角力,都是十分陌生以及是一條從未走過的路,如何回應實在令人容易陷入困惑、戰戰兢兢。
香港教會更新運動最近發表了有關《香港教會形態發展趨勢研究》的結果,發現這幾年已有計劃改變的教會比不會計劃改變的稍多一些,而促使一些教會考慮改變,把原來的聚會模式改為彈性、甚至分散進行,以及加強信徒領袖的培育及社會服侍,主要是因為對未來的政治環境及其他可能影響宗教自由的政策有隱憂,因而及早作準備。至於一些本來沒有計劃改變的教會,在疫情之後已經「復常」,似乎是意味著以不變應萬變。
離婚在香港社會已愈來愈普遍,離婚人士所要面對來自社會和親友的壓力也比二三十年前少,沒有以往那麼難以啟齒。不過,離婚個案多了,並不等如離婚對當事人帶來的傷痛和影響就會自動減少,對於一些面對配偶不忠、被遺棄和家暴問題的受害人來說,離婚帶來的傷痛是不會因為社會上多人離婚而減輕的,對於離婚家庭的孩子來說, 父母分開造成的傷痛若沒有好好處理,仍然會對他們的成長和未來對婚姻和家庭的想法造成深遠的影響,甚至失去信心,而對於基督徒來說,所承受的壓力便更大。
非因配偶犯姦淫的緣故不可以離婚是大部份華人教會一直以來的教導,主要是基於神設立婚姻制度的心意,是要一男一女互相委身及承諾願意和對方一生一世,不論貧賤禍福都不會分開,因此,離婚並不符合神的心意,所謂因了解而分開、大家人生方向不同、或者移民意願不同,肯定並非教會接受的離婚理由。不過,教會的教導還教導,現實上不同教會會友離婚的數字有增無減,離婚再婚已是教會在牧養上無法迴避的課題。
基督教機構被稱為翼鋒教會,可能有人會以為機構只是教會的好幫手,是教會的前鋒而不是教會本身,這是美麗的誤會。教會的原文其實指的不是地方,而是被神呼召出來的群體,重點在於會眾,而機構同工作為回應神的呼召而聚集一起去事奉的群體,本身也就是教會,機構和眾堂會一樣,其實也是基督身體的一部份,與堂會是互為肢體,互相配搭的。
據香港教會更新運動估算,近兩年香港教會移民的會眾約六萬人,佔整體聚會人數約百分之二十二,比起香港社會整體移民的數字更為驚人,據《時代論壇》的報道,有本來4,000多人的教會,過去兩年竟然有1,000人移了民。許多人選擇離開,相信主要亦因為對現況不滿和對前景憂慮,不過,當信徒的憂慮看來比起沒有信仰的市民更嚴重的時候,我們不能不反思,究竟信耶穌所為何事?在面對艱難和挑戰的時候,信仰最重要的考慮究竟應是甚麼?究竟作為在香港生於斯、長於斯的基督徒,我們的召命是甚麼?馬太福音十六章25至26節提醒我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究竟甚麼才是基督徒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是我們作出重大決定的時候的依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