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領袖

一言堂的山寨王

劉麗梅
作者為香港人,畢業於建道神學院,在香港牧會五年後嫁到台灣,現居台灣並在中華福音神學院進修教牧學博士,在台灣宣道會作義務傳道,主要協助教會和宣道差會開荒植堂及服侍在台港人。
20/06/2023

近來筆者在事奉上發現原來台灣的教會文化,與香港的教會文化很不一樣。就「同工」這個字而言。在香港,通常是指全職受薪服侍之人,我們會稱他們為「同工」。可是,在台灣,只要你是教會的一員,你在教會無論是負責事工籌劃、搬椅子、倒垃圾、調校音響、有空看看小孩玩玩等,都會被稱作「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