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文字版 (燭光網絡 106期)

沒有包容 空談自由

燭光網絡 106期 (p.3)
27/01/2016

「所有動物生來平等,但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動物農莊》描述的現象大家本來以為只會在極權社會才出現。不幸地,在現今一些自由社會,也有不少人打著保護弱勢、尊重多元的口號,卻鼓吹一些不包容別人宗教、良心及言論自由的法例和政策。

性解放運動以尊重性小眾的個人自由和多元選擇為口號,愈來愈受重視個人和自由的後現代社會和年輕一代歡迎,不過吊詭的是當一些弱勢受到包容時,卻反過來不包容與自己持不同意見和價值觀的群體,而且愈來愈苛刻。

西方不少國家曾經是基督教或天主教國家,對其他宗教毫不寬容,不過,隨著社會世俗化,宗教被趕出公共領域,卻出現學校、傳媒可以肆意討論各種「性議題」,卻連一句祈禱、半節聖經也容不下,慶祝聖誕更是大逆不道的怪現象。於是,不可禁止倡導有爭論的「性倫理」成為多元社會應有之義,但基督教精神卻在多元社會沒有立足之地,必須除之而後快!

教會歷史中的去神權及去基督化

燭光網絡 106期 (p.4)
27/01/2016

早期教會對基督的神人二性討論極深且廣。基督的信仰核心是基督的神人二性,如果基督是人,整個宗教只是一個人文宗教,耶穌沒有復活,也不會再來。早期教會花了三百多年訂立了尼西亞信經,目的就是確定耶穌的人性及神性。

我信獨一主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在萬世以前為父所生,出於神而為神,出於光而為光,出於真神而為真神,受生而非被造,與父一體……

因為祂是神,因此祂的復活、升天、再來,便不單是基督教的核心信仰,也是歷史上必然出現的事。在一千多年的教會歷史,這信仰讓基督徒有一種普世的心懷,要讓世界知道「主的再來」是普世的事。

宗教自由與西方的去基督教化──論美國宗教自由恢復法的爭議

燭光網絡 106期 (p.6)
27/01/2016

2015年年3月,美國印第安納州(Indiana)通過了宗教自由恢復法(Religious Freedom Restoration Act, RFRA),但生效後幾日就受到猛烈抨擊,指控條例會包庇歧視同性戀者的行為。名人、政客紛紛撰文表示不滿;超過七十個科技公司總裁聯署要求在條文中加入保護性小眾(LGBT)條款;一些大公司揚言會減少投資或撤離;華盛頓州州長宣布不會批准員工用公帑到當地公幹,還有多個不同州分市長提出反對。

遭到猛烈炮轟下,印第安納州的宗教自由恢復法也要作出修改,原本想訂立類似法例的其他州分也受到影響:阿肯色州 (Arkansas) 州長一度拒絕簽署新例,要在議會修訂為SB 975及SB 229後,才簽署宗教自由恢復法成為正式法例。喬治亞州 (Georgia)、蒙大拿州 (Montana) 和北卡羅萊納州 (North Carolina) 議會擱置宗教自由恢復法立法。宗教自由不單是普世承認的基本人權,更是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明文保護的權利,為何今天會受到如此敵視呢?

與宗教自由相關的國際公約條文

燭光網絡 106期 (p.10)
27/01/2016

宗教或信仰自由是國際間均承認的人權,需要受到保障,讓我們一起看看有哪些國際公約已清楚闡明。

 

 《世界人權宣言》 第十八條

「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改變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單獨或集體、公開或秘密地以教義、實踐、禮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八條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1] 第十五條也以此為藍本編寫)

歐美各國去基督教化現況淺述

燭光網絡 106期 (p.11)
27/01/2016

在國際間不斷出現去宗教化的情況,我們可透過以下例子瞥見去基督教化是如何推進的。

加拿大

基督教團體Voices of the Nations自2006年起每年在多倫多市舉辦音樂節,過去五年均在市內的Yonge-Dundas Square舉行。2015年8月的音樂節過後,主辦單位申請下年的場地時,遭場地的管理委員會拒絕。廣場項目經理表示該活動涉嫌「誘使他人改變宗教信仰」(proselytize),違反了「表演及展示條例」,故明年起不能續租。然而不同宗教團體均使用該廣場主辦活動,是次決定是赤祼地歧視基督教。[1]

清拆十字架卻喚醒公民意識

燭光網絡 106期 (p.12)
27/01/2016

中國浙江省拆十字架事件由2014年2月下旬開始,至今已有一年多。浙江省政府開始時推動「三改一拆」,聲稱教會違規建築而拆除十字架。在這段日子,已拆毀千多間教堂的十字架。[1] 我們專訪了香港中文大學崇基神學院邢福增院長,以了解事件的始末。

規範宗教發展 拆十字架為起步

2015年8、9月時氣氛較為緊張,地方政府設下拆除十字架的限期,浙江各教會都嚴陣以待;可是,在原定日子政府人員卻沒有出現。因此,各地有重立十字架的情況。8月下旬,政府開始逮捕教會傳道人、牧師及維權律師。及後在11月下旬,浙江省台州石柱教會的十字架被拆除。

從聖經看基督教及信徒怎樣面對異教世界

燭光網絡 106期 (p.14)
27/01/2016

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的「2014香港教會普查」顯示,整體香港教會的平均每週出席崇拜人數為305,097人,約佔香港整體人口4.2%,基督徒是社會上的少數。我們與信奉其他宗教、持有不同價值觀的市民生活於同一個社會,價值觀的衝突時有發生。

過往有信徒選擇離開群眾過避世的修道生活,但在今天的香港已難以實行。聖經教導我們要作鹽作光,但卻眼見不少信徒被世俗洪流沖散,跟隨世界的價值觀而行。我們放眼於聖經的時代,不難發現以色列一直與鄰近的異教文化接觸,他們非但沒有被同化,反而發展出獨特的傳統及信仰。我們訪問了中國神學研究院助理教授張智聰博士,希望能從聖經中得到啟發,找出信徒在這世界站立得穩的處方。

自由是一種寬容

燭光網絡 106期 (p.16)
27/01/2016

宗教自由,是一種行使自由,除了在教會中祈禱、讀經、默想及崇拜,也包括一個人能根據信仰原則生活,並能服從神的指引做事。因此學校、醫院、孤兒院可以由不同信仰人士開辦,他們亦可以按照神給他們的異象,用自己的方式開書店、診所、咖啡室等。廣義來說,因為宗教自由牽涉人生活的不同層面,所以不同人因著不同宗教而出現衝突在所難免。[1] 如此這就產生兩個問題:我們的自由該去到哪裡?我們的寬容有沒有底線?

宗教從「獨大」走向「寬容」

基督宗教本來是一個非常沒有自由、唯羅馬天主教獨尊的狀態。直到宗教改革時期,歐洲經歷了三十年戰爭,並簽訂「西發里亞和約」(Peace of Westphalia)後,讓各國可以自行訂定官方的信仰派別。人民亦可以不跟隨信奉國家的官方信仰派別,自由信奉其他派別。

同運議程 LGBT Agenda(2015年12月)

燭光網絡 106期 (p.18)
27/01/2016
國際
 
歐洲地區同性婚姻及民事結合的發展

斯洛文尼亞於十二月底就同性婚姻進行公投,有63.5%投票人士反對通過同性婚姻。[1] 希臘議會通過同性民事結合法案,承認同性同居伴侶擁有與結婚相等的權利,但不包括同性領養及監護權。[2]

進入網媒世界的挑戰

燭光網絡 106期 (p.20)
27/01/2016

在2015年,部份傳統紙媒面對的壓力愈趨沉重,《成報》曾一度停刊,而《新報》和《忽然一周》現已停刊,《壹週刊》也要改革重組。筆者在撰稿時亦收到消息,《CUP》月刊及《Av Magazine》雙週刊,將全部宣佈停刊。[1]

紙媒面對的挑戰

因著可以隨時隨地進入互聯網世界去搜尋自己喜歡的內容,當中包括本地及世界的即時新聞及娛樂資訊,大家不用再等待紙媒排版及印刷的時間,於是人們漸漸轉用這個看似免費又方便的渠道去接收資訊,甚至轉發、分享訊息。大家對傳播媒體的關注,在數年間慢慢地由印刷媒體,逐漸轉往網上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