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文字版 (燭光網絡 108期)

暴力是怎樣煉成的?

燭光網絡 108期 (p.3)
03/05/2016

人生是由無數的抉擇漸漸塑造而成,一個人若漸漸變成自己曾經討厭和鄙視的人一樣,將自己原來討厭和鄙視的行為正常化,由策略變成了習慣和個性,當有一日驀然回首,情何以堪!

莎士比亞的名著《哈姆雷特》(或譯《王子復仇記》)最為人熟悉的對白就是:“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抉擇往往令人迷茫,究竟生存還是毀滅?一件事做還是不做?而做了之後會有甚麼後果?往往不是由個人的意志和主觀願望所決定。好心做壞事、演變成出乎意料之外結局的事例,隨著年歲的增長,大家必定會有愈來愈深的體會,而對於人生閱歷尚少的年青人來說,歷史是一面很重要的鏡,讓我們看到人生其實會有許許多多的誤判。

人在fb 身要由己

燭光網絡 108期 (p.4)
03/05/2016

相信不少網民每天都會在facebook (fb)分享自己近況之餘,亦會看看朋友分享的相片和新聞,當看得「過癮」或對事件感到不憤,也可能會回應一下……fb已是我們大部份人生活的一部份。但我們有否留意到,這既看似開放的平台,卻是由大數據(Big Data)及演算法(Algorithm)所操作,有機會使我們的私隱被他人窺探、被記錄研究?而且,我們亦會因自己的瀏覽習慣及演算法的影響,限制我們接觸的資訊,情緒亦會被它所顯示的內容所牽動。

擅長研究網絡媒體對新一代行為影響的李月蓮博士(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系主任)認為,坐擁440萬香港用戶的fb是一個「江湖」,內裡資訊豐富,傳播速度又快,我們已不能沒有它,無疑它確有其優點及好處,但行走這江湖不得不小心。

論一非三暴──抗爭者與執法者的觀點

燭光網絡 108期 (p.6)
03/05/2016
一非三暴

近年政府的施政愈見忽視民意,社經制度偏袒富者而壓制弱勢,人人彷彿都置身於制度暴力之下。港人抗爭向來以溫和見稱,但面對難以突破的社會矛盾,有人以進一步的非暴力抗爭(如佔領行動),以突顯制度不義,冀喚起群眾改變現況。也有人判斷溫和或非暴力抗爭不再奏效,抗爭中的肢體暴力愈演愈烈;警察的鎮壓暴力同樣升級。在暴力的漩渦裡,誰是「始作俑者」?有時難以判斷「有雞先定有蛋先」,在初二凌晨旺角事件,血流披面的,有抗爭者,也有執法者。

議會 暴力?

燭光網絡 108期 (p.8)
03/05/2016

2008年的「掟蕉事件」[1]後,「議會暴力」開始備受關注。反對派議員認為因不公平、不公義的「制度暴力」,要在議會上採取相應的「對抗行動」,如肢體暴力(掟蕉)、言語暴力(粗口諧音)及議事程序暴力(拉布)等。

筆者就此分別訪問了立法會議員馮檢基及鍾樹根,及香港科技大學社會科學部副教授成名,從不同角度探討對議會暴力的看法。

馮 : 馮檢基  鍾 : 鍾樹根  成 : 成名

論及議會暴力,我們多半想起台灣議會的情況。三位受訪者如何定義議會暴力呢?

落入抗爭夾縫的記者

燭光網絡 108期 (p.10)
03/05/2016

暴力抗爭日漸升溫,記者於採訪期間多次受到示威者衝擊,最近一次發生在今年年初二凌晨,記者被示威者用磚「掟」中受傷送院,以及投訴被警員毆打,傳媒團體當然發出讉責聲明。即使不用肢體暴力,示威者近年時有干擾記者採訪,在直播新聞現場時在記者背後加插「佈景板」,甚至故意大聲叫囂。記者紛紛表示一方面要採訪,一方面要自保,很不容易。傳媒高層亦要反思,處理新聞的手法是否已偏離巿民的要求,繼而令前線記者備受壓力?

走在前線的陳朗昇

曾採訪韓國農民示威和雨傘運動的記者陳朗昇,在初二凌晨於報館通宵收集和處理前線記者的相片和短片,他用「殺紅了眼」來形容示威者和警員,記者夾在兩陣中間,有時也擔起保護的角色。他說:「當中有一條片,睇到警察根本完全唔知示威者原來後面仲有後援,一衝上前先發現前無去路,記者走在警察前面,反而係第一個叫佢地走的人。」

慈愛的神 vs 公義的神

燭光網絡 108期 (p.12)
03/05/2016

當社會出現不公義而政府視和平抗爭「冇到」時,究竟信徒能否基於社會公義,以武力回應制度的暴力?筆者不相信那些支持基督徒可以動武的人都是冷血或沒有愛心之人,當中有些人正正因為很有愛心,看見別人受苦而感到痛心,才希望為自己或身邊的人抱打不平,伸張正義。同樣,筆者亦不相信那些反對基督徒動武的人忽視公義,又或是不愛那些受苦的人,他們只是堅持以和平的手法來控訴不公義。然而,當大家試圖從《聖經》中找出一些經文來支持自己的立場或行動時,神彷彿被一分為二:慈愛的神 vs 公義的神。

神是愛與正義

慈愛與公義並非「死對頭」,慈愛與公義是可以並存的。有些人認為舊約只談公義,他們只記得舊約的神如何「指令」祂的子民以武力驅逐其他失德的民族離開迦南;又或是當祂的子民敬拜其他偶像時,神又如何藉著其他民族反過來擄掠以色列及猶大。

抗爭與和平

燭光網絡 108期 (p.14)
03/05/2016

因著對六七暴動的負面經驗,香港人素來對暴力行動十分抗拒。過往就算是大型如50萬人上街的民眾運動,仍然和平有序得連一扇玻璃窗也沒有打破,令國際社會嘖嘖稱奇。在這樣的背景下,年初二的旺角警民衝突事件就顯得格外矚目。它揭示自雨傘運動以來,存在於香港社會中的矛盾正深刻地改變,甚至重塑這城的文化。對信仰群體而言, 事件引發弟兄姊妹廣泛討論一個過去甚少關注的課題--信仰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容許以暴力進行抗爭?

毫無疑問,基督信仰對暴力的使用是相當謹慎,甚至忌諱。暴力既不存在於原初的創造秩序之中,而歷史的終局也沒有它的位置。在舊約中,那些恃著自己的權勢和財力去行強暴的人,正是上帝審判的對象。並且,先知宣告,終有一天上帝要把刀槍變成犁耙。到了新約,耶穌基督更是以和平之君身份臨到受造世界,憐憫軟弱、困苦流離的百姓;但對逼害祂的人,卻以犧牲自己來勝過暴力和邪惡。對信仰群體來說,和平不再是高不可攀的理想,而是對基督主權的確認和順服。

離異父母的共同責任

燭光網絡 108期 (p.16)
03/05/2016

婚姻和家庭是人類社會重要的基石,家人關係亦是人類最親密的關係,很多需要都能在當中得到滿足。但近年,社會出現很大的轉變,遲婚、不婚、離婚、再婚的現象變得非常普遍,根據政府統計處《香港人口趨勢1981-2011》資料顯示,2011年,男性及女性的離婚/分居人口所佔的比例分別是3.2%及5.5%。2011年獲頒布離婚令的數目則是1981年的九倍多。2011年,全港約有82,000名單親父母,人數較2001年大增三成。 

當兩名成年人決定離婚,很多時,子女根本無法阻止,只能無奈接受,因此,如何保障離婚家庭子女的福祉是社會上每個持份者都需要共同思考的,相信每對戀人結婚時都不會期望有一天離婚收場,但當這天出現時,作為負責任的父母,應在離婚前好好地商討日後如何繼續一起承擔照顧及保護子女的責任。

同運議程 LGBT Agenda(2016年4月)

燭光網絡 108期 (p.18)
03/05/2016

國際

堅守信仰卻被無理開除

Felix Ngole於英國University of Sheffield就讀社工系碩士課程二年級,因在facebook留言支持美國肯塔基州政府婚姻登記官Kim Davis,並引用利未記支持有關婚姻及性道德的教導,遭校方以涉嫌違反社工守則的個人操守(personal conduct)及令專業的聲譽受損(bringing the profession into disrepute)對他進行紀律聆訊,最後表示因他對同性婚姻的看法有可能令某些人感到受冒犯(may have caused offence to some individuals),又指在facebook的言論可能影響他作為專業社工的能力,因而開除他的學籍。[1]

建立正確意識 支援性侵受害者

燭光網絡 108期 (p.20)
03/05/2016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轄下的風雨蘭熱線,去年接聽逾千個求助來電。在近500宗可跟進個案中,約六成涉強姦,四成涉非禮及性騷擾。性暴力受害人在受到侵犯時固然受到傷害,亦往往因著害怕別人的眼光,或擔心影響工作,而選擇沉默以對。

坊間普遍存在一種「指摘受害人」(blame the victim)的觀念,認為受害人受到侵犯是因為衣著暴露、夜歸、或醉酒的緣故,讓受害人不敢發聲及求助。此等對受害人武斷的指責及批判,可視為性暴力的延伸。

香港基督教協進會在2015年公佈「教會內性騷擾及性別意識調查」結果,一成受訪者認為「性騷擾的發生應歸咎受害者的衣著或姿態過份性感」(11.8%)、「性騷擾的發生應歸咎受害者的警覺性不足」(10.8%),以及「性騷擾只是受害者對他人的反應過敏」(7.3%)。由此可見本港一些信徒仍存在「指摘受害人」的觀念,對預防性騷擾的意識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