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將於四月就市民對同性戀的看法,諮詢市民的意見,若有超過半數支持,政府便會考慮以立法手段特別保護同性戀者,強制市民必須認同同性戀是正常及必須尊重的行為,甚至要在教育指引中強制老師必須如此教導學生;禁止僱主因信仰或道德觀念的緣故拒絕聘用同性戀者;禁止一些人因良心和信仰的緣故批評同性戀行為等等!並會處分違反有關法例的人士。
作為一項社會政策,我們認為同性性行為(特別是肛交)是違反自然,甚至是高危的性行為,不值得鼓勵,法律上將肛交非刑事化已充分反映了現代社會的寬容,我們不同意任何人惡意對待同性戀者,但亦不贊成要特別立法保護同性戀者,由於同性戀仍然是極具爭議的行為,為了尊重良心和言論的自由,我們反對任何強制他人接受同性戀的條例,更反對懲罰對同性戀持不同意見的人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