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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產品新形象 魔鬼廣告助促銷
近日各位有否留意一個推廣長途電話服務的廣告--CTI1666(該廣告以扮相恐怖的魔鬼為主角,在廣告中露出猙獰面目作勢吸血),廣告播放後影視處便收到一百一十五宗投訴,你是否其中一人呢?
資訊與生活
Internet被喻為資訊的高速公路,因為在這無分國界的超級互聯網絡上,每分每秒都有成千上萬的資訊在互相傳送。可能有人對「互聯網」的理解仍停留在功能上,以為「互聯網」只是為人類帶來溝通上的方便而已,豈不知隨著其發展及使用者的急速增長下,「互聯網」已成為不少人生活上的一環。
虐殺慘劇令人心酸 各界人士人人有責
一宗震動全港人心的暴力虐殺案在上週末正式審結,案件涉及的十四個未成年人士(由十四至十七歲)已受到嚴重的刑罰,為他們的行為付上了終生及沉重的代價。當然他們應為其行為負責,可是當我們指責這批年輕人「喪心病狂」、「泯滅天良」時,也不可忽視他們同樣也是受害者。
暴力連環圖反映現實無不妥?
最近令公眾再次提出修訂《色情及不雅物品條例》的導火線,正正是秀茂坪童黨虐殺燒屍案。當中辯方律師指涉案少年長期受《古惑仔》一類描寫黑社會暴力連環圖影響,以為執行暴力不足構成生命危險,遂依書向當「二五仔」(勸受害人告發童黨者)執行「家規」,結果釀成慘案。責難連環圖的輿論一起,出版人即稱書中內容只是「反映現實」,少年人不在漫畫也會在其他媒介(如電影)知道類似內容。
追擊「人辦」與人民公敵的形成
最近能與悍匪「大富豪」在報章瓜分頭條的,大概只是那位在妻兒雙亡後即往大陸尋歡、被報章冠以「人辦」甚至是「人渣」稱號的陳先生莫屬。傳媒追擊陳先生「興之所至」,甚至連其電髮、執屋、上卡啦OK等瑣事均一一紀錄,周到之處與早前上映的電影《真人show》(The Turman Show)堪作比較。
投訴有效嗎?
明光社成立之後,常鼓勵基督徒向影視處投訴有色情成份的媒體(例如:電視、電台、廣告、報章和雜誌等)。但究竟不斷去投訴是否有效呢?今次筆者找一位過往有投訴色情媒體的朋友作出訪問。
(A代表筆者、B代表被訪者)
A:你可以講一講你過往的投訴經驗嗎?
B:我曾多次向影視處投訴一份報章的色情照片,亦曾投訴一本家庭雜誌,刊登買弄色情之文章及照片。
明光社總結「一週罷買罷看」行動及未來方向
明光社就有關傳媒對於「天平村三屍慘案」觸發的「陳健康事件」,曾於10 月31 日在明報刊登廣告呼籲市民一同在一週內罷買罷看有關渲染報道是次事件的報章及電視節目,是次行動在11 月8 日正式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