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運動這場文化革命在全球令婚姻制度移風易俗。在巴西,2004年設立同性伴侶法;2011年阿拉戈斯州批准同性伴侶申請為同性婚姻;2012年8月已簽批了首個叁人伴侶,在當地引起爭議。同性戀運動者嘗試透過《世界人權宣言》 (下稱《宣言》) 作為支持理據,去除婚姻的性別和人數的限制,更改普世的婚姻定義。
其中一個理據是從翻譯的角度入手,指《宣言》的英文版本中「成年男女」為「Men and women of full age」,而不是「one man and one woman」,那麼同性婚姻豈不屬於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