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
對民主最基本的理解是公民以普及和平等的選舉選出政府領袖。民主選舉亦規定取得管治權的政府只能得到一個特定時期的管治權,要繼續管治,就得再經過另一次選舉,取得另一段管治期的授權。若在管治期內,其管治出現嚴重失誤或不再得到大多數人民信任,這政府就有可能在下一次選舉落敗,管治權就得交由另一得著大多數人民認可的政府來行使。
對民主最基本的理解是公民以普及和平等的選舉選出政府領袖。民主選舉亦規定取得管治權的政府只能得到一個特定時期的管治權,要繼續管治,就得再經過另一次選舉,取得另一段管治期的授權。若在管治期內,其管治出現嚴重失誤或不再得到大多數人民信任,這政府就有可能在下一次選舉落敗,管治權就得交由另一得著大多數人民認可的政府來行使。
2008年9月7日是香港的立法會選舉日,在考慮如何投手上一票時,一個關鍵問題是:我們應該怎樣看待對民主的追求?我的立場是:民主仍是基督徒應支持的目標,但只是次終極目標(penultimate goal),而不是終極目標(ultimate goal)。我們應正視和理解民主、自由和人權等理念的限制,並嘗試尋找超越兩種極端的第三條路。
「只是若然我們做得好,有一天,當他們決定選擇走民主這一途,我們的經驗就可以作為內地的借鑒,讓他們別走太多冤枉路。」李彭廣認為,若論中港政制發展的互動,我們的一票之所以仍然重要,乃是在此。
「任何地區的民主進程,都是基於該地的本土發展──要當地人民接受和認同這樣的發展、認為這樣發展最好,政制的更變才會發生。」香港嶺南大學公共管治研究部主任李彭廣博士指出,香港的民主發展不足以影響國內的民主進程,充其量只能作一個現成的小示範,但不見得就人微言輕。
二零零五年的下半年,香港的大型遊行特別多,除了在年尾的反世貿會議遊行外,在年中有「七.一」遊行,在十二月上旬,亦有衝著政改方案的「124爭取普選大遊行」,各大型遊行都有超過數萬名市民參加,這可算是體現社會民主的其中一項指標。但市民對遊行呼籲從可得知?除了是在媒體上的廣告外,相信大家都會留意到不同報章都在遊行前夕有不同的報導手法,甚至有部份報章用立場鮮明的標題,呼籲讀者上街,讀者又如何解讀此類新聞?報章起用有立場的標題及內容鼓勵市民上街,到底誰在影響民意?玩弄民意的黑手,是政府、政黨、傳媒?還是互相包庇、同流合污?
自上年七一遊行以來,香港的政治生態急速改變,最近人大常委又主動進行釋法,究竟未來的政局將會如何發展下去?作為基督徒可扮演甚麼角色呢?我們訪問了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先生、浸會大學宗哲系助理教授陳慎慶博士及中國神學研究院副院長余達心牧師為我們作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