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性別承認

諮詢截止日期:31-12-2017
28/08/2017

明光社對「性別承認」諮詢的回應

性別自主是人權?變性手術酷刑論的系譜學研究

 

2013年香港終審法院《W訴婚姻登記官》案的裁決,讓已完成變性手術的W可享女性的法律地位,與男人合法結婚。W案裡法官曾形容英國的《2004年性別承認法令》(下簡稱「英國性承法」)為「令人信服的模式」,政府的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於2017年6月展開有關性別承認的公眾諮詢。諮詢文件花了不少筆墨於「英國性承法」(參39至75頁)。諮詢範圍廣闊,內容複雜。

就著性別及性別承認的議題,我們整合了一些資料,方便公眾人士了解。推薦你閱讀以下的資料:

 

立法會有關性別承認公聽會 (20-11-2017)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發言稿

蔡志森
20-11-2017於立法會公聽會的發言

「性別承認」諮詢聯合回應

 明光社、香港性文化學會,〈對「性別承認」諮詢聯合回應(撮要版)〉(2017年9月7日)

下載:「性別承認」諮詢 —— 回應意見書範本

意見書可以用下列方式送達
電郵:iwggr@doj.gov.hk
傳真:39184799
地址:香港中環下亞厘畢道18號
   律政中心東座5樓
   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秘書

 
短片
諮詢文件

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諮詢文件:第1部分 性別承認》(2017年6月)       (諮詢期延至2017年12月31日)

 

文章

招雋寧,〈探討變性的手術前設〉,獨立媒體,2017年10月4日。

蔡志森,〈對「性別承認諮詢文件」的幾個重點回應〉,《燭光網絡》,116期(2017年9月),頁19-21。

傅丹梅,〈性別身份與出生證書〉,《燭光網絡》,116期(2017年9月),頁17-18。

歐陽家和,〈務實處理性別承認機制〉,《燭光網絡》,116期(2017年9月),頁14-16。

李卓乘,〈性別承認制度下的婚姻與兒童問題〉,《燭光網絡》,116期(2017年9月),頁13。

張勇傑,〈有關性別承認制度的醫療考慮〉,《燭光網絡》,116期(2017年9月),頁9-12。

招雋寜,〈性別承認諮詢──淺論英國性承法〉,《燭光網絡》,116期(2017年9月),頁7-8。

李卓乘,〈性別制度〉,《燭光網絡》,116期(2017年9月),頁4-6。

招雋寧,〈區分兩種訴求:變性與性別自主〉,評台,2017年8月22日。

招雋寧,〈維護性別制度 政府責無旁貸〉,評台,2017年8月12日。

 

李卓乘,〈性別差異的政治性〉,《燭光網絡》,114期(2017年5月),頁4-5。

文麗兒,〈性別主觀化 毀共善框架〉,《燭光網絡》,105期(2015年11月),頁4-5。

歐陽家和,〈越界、刪界與劃界 只是一線之差〉,《燭光網絡》,105期(2015年11月),頁6-7。

梁永豪,〈各地性別認同法速讀〉,《燭光網絡》,105期(2015年11月),頁8-9。

張勇傑,〈從醫學角度理解性別認同〉,《燭光網絡》,105期(2015年11月),頁10-11。

招雋寧,〈教會為何要關心性別認同議題〉,《燭光網絡》,105期(2015年11月),頁12-13。

傅丹梅、羅遠婷,〈香港如就性別認同立法的考慮與影響〉,《燭光網絡》,105期(2015年11月),頁16-17。

傅丹梅,〈明光社就性別認同的建議〉,《燭光網絡》,105期(2015年11月),頁18-19。

明光社,《性「別」混亂》,2014年6月。

變性人W案

更多相關文章,歡迎瀏覽本社網站 > 關注範疇 > 性倫理> 變性人/跨性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