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猶不及的平權運動
很多事本來有著美好及善良的動機,一旦趨向極端或被人騎劫就會變質,所謂過猶不及,會將好事變成壞事,最後更加會面目全非。
最近由美國蔓延到歐洲各國的反歧視運動值得我們引以為鑑,反對種族歧視、反對警察濫用暴力是對的,不過,當反歧視運動變成騷亂、破壞和搶劫則另一回事。而更加令人憂慮的是一些吹毛求疵的做法,例如因為一些歷史人物曾經默許或者擁有過黑奴,於是就大肆破壞、甚至自行拆除他們的雕像,令到英國政府也要將帶領英國渡過第二次世界大戰難關的前首相邱吉爾的雕像,用圍板封起來保護。連經典電影《亂世佳人》亦都因此被落架,會不會走火入魔呢?
這些行為令人想起文革時候,紅衛兵四處破四舊的情況,凡是他們認為是屬於舊思想、舊文化、舊風俗、舊習慣的事物都「冇得留低」,全部被破壞、焚燒和摧毀!當我們用今日的標準去審視昨日的世界是十分危險、甚至荒謬的。因為在不同的年代,大家都會受不同的社會文化、信仰和價值觀影響,有好多都是不自覺的,亦不一定是懷有惡意的。就好像在歷史上的君主政制,現在大家覺得過時,不等如當時一定是壞事,皇帝是好是壞,不一定與制度有關,亦與個人有關。而他們在歷史上的貢獻,他們所做的事是好是壞,有時不是只得一面的。
秦始皇一統天下,統一文字、統一度量衡,對後世影響深遠,但是他的焚書坑儒肯定會引起批評,不過,相信大家不會認同因此要全部打爛西安的兵馬俑的。以前中國容許三妻四妾,大家亦毋須將所有歷史上有納妾的文人視為敗類,以後不准大家看他們所寫的詩詞歌賦的。香港亦毋須拆毀所有英國殖民地年代留下的文物、改了所有街道、地區和建築物的名稱。
另一個趨向極端的就是所謂同志平權運動,在歷史上、甚至現在,在一些國家,同性戀者的確受到不公平的對待、甚至是逼害。不過,在追求所謂同志平權的時候,卻出現過猶不及的情況,包括逼害因為宗教、良心或者公共衛生理由而不贊成同性性行為或者同性婚姻的人士。
同性戀者的基本人權應受保護相信大家都不會反對,不過,對於同性戀者的生活方式卻不能強逼他人完全認同,甚至不准批評。正如香港有宗教自由,不過,對於不同的宗教、不同的教義,大家卻可以自由評論。縱使有人批評基督徒每個星期參加崇拜是浪費時間;祈禱是迷信;十一奉獻是甘心被騙,這是他們的自由,只要不會使用暴力、尊重別人繼續有發表謬論和自願選擇的權利,大家就可以和平共處。
不過,同志平權運動用的方法,就是立法懲處反對者,於是在外國,有性傾向歧視法例的國家,不願意為同性婚姻提供服務的蛋糕店、攝影師、印刷店就會被罰款、甚至被迫結業。對同性戀生活方式提出異議的人會被公司處分、甚至解僱;專業人士會失去他的專業資格;學校教育只能夠肯定同性戀的生活方式,而提倡維護一男一女婚姻制度反而會被視為歧視行為,合理嗎?
另一個令人憂慮的是不少團體用同志平權為包裝,卻同時魚目混珠地推銷性解放,令一些不知內情的人在尊重同性戀者基本人權的時候,胡裡胡塗同時支持娼妓合法化、孌童以及性虐待等行為。希望所有支持同志遊行的團體看清楚,無論在香港、台灣和歐美國家,每年同志遊行爭取的究竟是甚麼?大家除了支持表面的平權運動之外,骨子裡究竟支持甚麼?這是每一個負責任的人和團體在押上本身名譽的時候應有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