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18-6-2023) |
(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16-6-2023) |
所謂「窮不與富鬥、富不與官爭」,在聲稱為人民服務,無產階級站起來的新世代,普羅百姓的基本權利究竟可以有多大的保障呢?大家有條件和有錢人和官員以法律方式討回公道嗎?究竟我們是活在一個法律用來保護黎民百姓,還是以法律來壓制人民,令人民連軟對抗亦絕對不能,只能雙膝跪下來的世代呢?前港台編導蔡玉玲因為以新聞界一直行之有效,揭露過不少不法勾當的查冊方式,努力為市民大眾揭開7.21元朗襲擊事件的內幕,結果卻反被控告,經歷30個月才能討回公道,若少一點決心和毅力,新聞界日後因為偵查報道而需要查冊的大門,恐怕已永久關上,就算記者肯冒著被控告的風險,許多政府過往能查閱的資料,亦會變成無法查閱,與政府和整體社會在施政和運作上邁向公開透明背道而馳,也令香港有機會成為官商勾結的溫藏。表面上蔡玉玲僥倖可以透過法律討回公道,但當初政府不合理地控告她卻沒有人需要負責,在這個訴訟費極其高昂、打官司令人身心疲累的年代,小市民要和政府打官司,最佳的結果亦只能是慘勝,這基本上只能彰顯法庭在此事上的公平,並不代表政府處事公正。政府必須約制自己的行為,不要再以大欺小,令小市民不必要地捲入沒完沒了、極其昂貴的司法漩渦。
另一方面,教育局推出指引叫老師不要隨便叫學生的花名,令人愈來愈擔憂政府有想走向「大政府」的趨勢,喜歡事事積極介入,指導市民大眾的日常生活和意識形態,對於習慣和尊重個人自由的香港人來說,只會增加不必要的壓力和不滿。老師不應以花名取笑學生是理所當然的,不過,一些不帶有任何貶意和侮辱成份的花名,有時是拉近彼此距離的方法,而人和人的相處若加上許多的規條章則,只會令人覺得索然無味,政府種種的舉措,令人感到不信任老師的專業,亦令香港愈來愈變成一個毫無幽默感,木口木面的社會。至於搭肩拍照,只要不是令對方討厭或尷尬,亦不是對著異性,毋須一刀切禁止,因為有時師生關係融洽才會出現這種現象,提醒老師細心留意可以,若變成必須遵守的規矩,恐怕只會令日後師生之間的關係更為疏離,就像官員經常板起面孔對著市民一樣,只會令大家覺得「生人勿近」!請不要將香港過去賴以成功的種種核心價值連根拔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