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保安局

婚前婚後 變性與婚姻法

傅丹梅
明光社副總幹事
08/05/2014

執筆之際,立法會正在激烈辯論《2014年婚姻(修訂)條例草案》,[1] 很多議員乘機將一些遠超終審法院裁決的議程放入法案,連平機會主席周一嶽醫生也建議容許跨性別人士(比變性人的定義闊得多)毋須做任何變性手術便可以按自己宣稱的性別結婚;陳志全議員更表示根據聯合國酷刑特別專員的建議,現時保安局的做法是對跨性別人士施以酷刑

為保護兒童踏出重要一步

傅丹梅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 註冊社工
07/02/2010
面對近年眾多的性侵犯個案,包括有孌童癖補習教師出獄後再開補習社犯案,以及多宗涉及教師性侵犯學生的個案,設立性罪行名冊實屬必要。 保安局終於接納法律改革委員會轄下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於前年七月推出關於性罪犯名冊的臨時建議,可令一眾家長較為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