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教育愈早愈好
36歲的藥房銷售員多次強姦八歲的女兒,並且逼她替他口交。他否認兩項強姦罪、對16歲以下兒童猥褻行為罪及非禮罪,事主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對於出庭作供感到焦慮,深恐遭受父親的報復。心理創傷報告建議她接受持續的精神科治療及心理輔導。被告不認罪使女兒需要作供指證,這讓她感到焦慮,無法上學並且曾有自殺的念頭。審訊裁定被告六項罪名成立,判囚15年。
36歲的藥房銷售員多次強姦八歲的女兒,並且逼她替他口交。他否認兩項強姦罪、對16歲以下兒童猥褻行為罪及非禮罪,事主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對於出庭作供感到焦慮,深恐遭受父親的報復。心理創傷報告建議她接受持續的精神科治療及心理輔導。被告不認罪使女兒需要作供指證,這讓她感到焦慮,無法上學並且曾有自殺的念頭。審訊裁定被告六項罪名成立,判囚15年。
明光社於2020年獲得兒童事務委員會「兒童福祉及發展資助計劃」的資助,開展「童途有愛:保護幼兒身心靈計劃」,製作一系列適合幼稚園與初小學童的防範性騷擾教材,供學校及家長使用,務求家校合作,以有趣的形式,加强兒童自我保護意識,預防性騷擾和性侵犯,讓小朋友能健康快樂地成長。
社會各界對家庭成員之間有關性罪行的新聞,例如哥哥非禮妹妹、父親強姦親女或父親與智障親女「模擬性交」等,均極度反感和難以理解,這類事件為社會所不容。
圖片來源:YouTube (Mrdaft, “Baby it’s cold outside” )
教養孩童走他當行的路,就是到老,他也不會偏離。《聖經新譯本》〈箴22:6〉
「#MeToo 」這標籤源於本年10月於美國幾十名女性指控一名電影公司創辦人及製作人Harvey Weinstein 性騷擾或性侵的事件,其後荷里活其他曾有相同遭遇的女星也相繼說出類似的經歷。
致: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
意見書:《涉及兒童及精神缺損人士的性罪行》公眾諮詢
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在2016年11月發表《涉及兒童及精神缺損人士的性罪行》諮詢文件(《諮詢文件》)。本社就《諮詢文件》中涉及兒童性罪行和涉及精神缺損人士性罪行的改革建議,提出意見如下:
涉及兒童的性罪行
本社同意《諮詢文件》中就加強對兒童免受性侵犯的原則及一些建議,包括新增“安排或利便干犯兒童性罪行”的罪行(建議15)及新增“為性目的誘識兒童”的罪行(建議22),以及原則上同意法例應同時保護男童(建議2)。但是,本社對《諮詢文件》建議取消現行《刑事罪行條例》[1]的一些罪行有所保留。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轄下的風雨蘭熱線,去年接聽逾千個求助來電。在近500宗可跟進個案中,約六成涉強姦,四成涉非禮及性騷擾。性暴力受害人在受到侵犯時固然受到傷害,亦往往因著害怕別人的眼光,或擔心影響工作,而選擇沉默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