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強姦

香港如就性別認同立法的考慮與影響

傅丹梅 、羅遠婷
明光社副總幹事、 明光社項目主任
17/11/2015

W案所激起的千層浪,將原本由生理決定的性別,加入心理及社會等元素,使決定一個人到底是男性或女性變得複雜,而我們的社會現行的一些政策、法律、設施、服務及制度確實與性別息息相關。

拒絕讓色情綁架孩子

招雋寧
明光社項目主任
30/04/2014
英國威爾斯科爾溫灣一所學校發生一宗強姦案。事發當時,10歲的被告男童向一位男同學不尋常地詢問:「你會否跟我發生性行為?」男同學不以為然地拒絕了,下課後被告男童在洗手間強姦了對方。
 

電視劇重口味 性暴力成焦點

黃仲賢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21/03/2013

「重口味」一詞成為近期在坊間流行的潮語。口味當然各有不同,但有些興趣及喜歡的事,是大部份人難於認同的;而這些事,都被稱為「重口味」。對本地電視台而言,迎合主流觀眾口味乃為首要任務。從這點看,在電視上間中出現「重口味」內容理應不會發生。

法改會倡修例 10歲可控強姦

張勇傑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8/01/2011

根據現行普通法的推定,14歲以下男童無性交能力,所以,14歲以下男童縱使真有行強姦之實,也無法控以強姦,只能控以猥褻侵犯或非禮等較輕罪行。如去年9月,一名13歲男童在東區醫院病房,強姦年僅5歲女童,1最終亦只能控以猥褻侵犯,反映條文脫離現實及違反常理,對受害人傷害更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