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色情
認識性短訊現象
25/03/2019
根據政府統計處2017年的數字,10歲及以上人士擁有智能手機的比率高達88.6%。[1] 智能手機已成為我們生活的必需品,筆者曾邀請一班中學生列舉他們最常使用的手機應用程式名稱,答案往往都是各熱門的社交應用程式。
保護兒童 停止傳閱懷疑色情照片
17/09/2015
本年度香港書展已經閉幕,相信當中最能引起話題的書籍一定是以六歲女孩為主角的寫真集。「寫真」原是日本漢字,意指「相片」,對象可以是人像、動物、風景及建築物等,所以寫真集只是相片集而已。無奈香港歷年來出現眾多以性感女生為主題的寫真集,才讓人有「寫真集就是性感不雅」的感覺。
小心保管孩子私密照 提防淪為兒童色情物品
13/08/2015
上月書展有出版商售賣「兒童寫真」,書中有數頁刊出一名六歲女童身穿內衣褲在睡房玩耍的相片,又有些是女童吃雪糕並沾到嘴角的相片,於是被網民投訴為兒童色情,網民並要求明光社為此發聲。
保護兒童 人人有責
18/07/2015
子女長得可愛,作為父母當然希望將他們的照片於網上和朋友分享;樣子出眾的,甚至可以印製成相集出版,和大眾分享。
小心比鹽花更鹹的內容
01/08/2013
電視節目大灑鹽花,其實早已不是新鮮事。近日通訊事務管理局接獲多宗關於劇集《衝上雲霄II》的投訴,事關在劇集內女角們穿上性感泳衣,甚至背部半裸演出,有市民認為這些內容並不適合兒童觀看,故作出投訴。當然,其暴露程度其實與某些遊戲節目仍有一些距離,而該集內容暫時亦沒有纏綿場面。
慎防盲目一刀切邏輯思維
14/01/2011
最近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廢除有關14 歲以下男童無性交能力的普通法推定,以便能夠名正言順以強姦的罪名懲處一些10歲以上強姦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