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台灣和美國的性別教育情況
25/07/2012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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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是傳達知識和培養價值觀的地方,只要積極地在教育層面作出某一向度的價值教育,假以時日,整個社會的價值觀都會改善,同性戀教育亦一樣。
為甚麼明光社要關心性文化?因為我們相信人有神的形象,身體是尊貴的,而兩性關係也須要尊重,不應放縱。事實上,神創造人及萬物,有其秩序,假如此秩序被破壞,教會便應該發聲,使社會不致失序。我們不是要強加基督教的價值觀於大眾身上,只是希望提供另一個思考向度供市民選擇。
學校的性教育工作
美國加州參議院於2011年4月14日通過「公正教育法案」(Fair Education Act),要求學校從幼兒園至12年班的課本及教材正面宣揚對加州及美國有貢獻的同性戀者、雙性戀者和變性者,並以他們作為「模範」。該法案於7月6日獲眾議院通過,並在州長簽署後正式成為加州法例。
台灣教育部計劃在本年8月在國中小學原有的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中,另外加入「認識同志」的議題,其目的在幫助國中小學生學習尊重和接納不同性別認同、性傾向者。
近日香港教育界最具爭議的是「德育及國民教育」,有人認為這是一門「洗腦教育」,旨在向學生灌溉「愛國」的重要觀念。在一海之隔的台灣,教育界一樣面對具爭議性的課程,那就是「性別平等教育」。
當香港教育界正忙於討論縮班和小班教學之時,台灣教育界正面對更大的挑戰,因為同性戀教育已漸漸滲入當地的正規課程大綱,並將在本年8月在國小(小學)到國中(初中)的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中正式推行。同志教育已在全球悄悄崛起,這股風氣實在不能小覷。
星島日報2008-03-04的一宗報道:學校憂歪曲老師形象同性戀漫畫公然登陸校園。報道內容簡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