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廣告與消費

救救『荷包』大行動 拒絕廣告商攔途截劫

因廣告推介而購買的特價品,到底是節省了,還是浪費了?
傅丹梅
傳媒教育明光社督導主任
15/03/2004

「病態消費」、「病態減肥」及「病態賭博」已成為香港人另一個特徵。各式各樣的消費廣告,加上信用卡公司鼓勵大家密密簽及送多多優惠,已導致很多青少年未曾擁有資產便已破產。根據明愛2001年一項調查顯示,青少年認為理想父母的首要條件是「多給零用錢」,零用錢多少更成為好父母的指標。

廣告掩眼法 

郭卓靈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14/10/2010

平日,不知道當大家看報紙的時候,有沒有想過:「報紙咁多頁,又幾乎每版彩色印刷,都係賣六蚊,而免費報紙仲係唔使錢……其實都幾抵喎?」但當我們打開報章細閱的時候,我們卻會發現每兩版就有起碼一半是用來賣廣告的,因為廣告是報業主要的收入來源。
 

是報道,還是廣告?

梁麗娟博士
香港中文大學 新聞及傳播學院導師
24/05/2010

流行消費雜誌某一期有一篇知名人士訪問一名歌手的報道,表面上是由前者訪問後者在澳門舉行演唱會後的感受,但訪問的地點是在澳門某酒店一間高級餐廳,而在一問一答的同時,亦有加插餐廳的位置、裝潢、氣氛及著名菜色等文字及圖片,其實整篇報道是變相為該餐廳作了宣傳,而它比宣傳更有效力,因為增加了名人的效應,換言之,若某某與某某都經常光顧,顯然這間餐廳是明星級的了;加上若有關的報道不是打正旗號的廣告,讀者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