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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章

社運新聞分析系列:新聞為何會變得不可信?從遊行人數的報道說起

歐陽家和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04/07/2019

6月9日和6月16日,香港經歷了兩次大型的遊行,中間有一些抗爭遭警方驅散,及後有些不合作運動和示威活動。

知難而進 如何在傳媒的地雷陣中逃生

蔡志森
明光社總幹事
20/05/2019

來者不善,這是今時今日很多人對傳媒的印象,從某個角度來說是真的,因為不少傳媒的確喜歡報憂而不是報喜,而負面和八卦新聞亦是不少讀者的興趣。正所謂好事不出門,醜事傳千里,對於平時很少接觸傳媒的人/機構/學校/教會來說,一旦記者找上門,自然覺得凶多吉少!

呃like新聞學

歐陽家和
明光社項目主任 (流行文化)
09/05/2013
  有報章總編輯近日透露,其新聞網站的編採人員的花紅將按他們所報道的新聞及其點擊率(hit rate)論功行賞。文章出街後,業內嘩然,認為此舉只會令新聞大灑鹽花,目的為引人注目,提高點擊率。總編輯隨即高調回應,更公開該報網上版於過去三個月內的新聞點擊率排名,他將結果歸類為「點擊最高的即時新聞,亦是以重大社會新聞為主」。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陳燕萍
明光社署理高級項目主任
15/05/2007

2007年5月3日,多份香港報章的港聞版都報道一名二十二歲的楊姓少女,疑慘遭精神病發母親放火燒死的家庭悲劇,某幾份暢銷報章將這則新聞用作頭條,還大字標題及附上一幅楊女被急救的大相片,相中人全身被薰黑,部分身體組織燒成炭,衣服亦被燒成碎布貼在身上,甚至清楚看見其右手被嚴重燒傷,皮開肉裂,看見相片,令人非常心痛!試想想死者是你的親友,當你看見報紙上的照片,你有何感受?相信,一定比不認識當時人的局

《蘋果日報》刊登目睹母親被殺的八歲男童照片,有必要嗎?

陳燕萍
明光社項目主任
18/03/2006

本周初(三月十三日)在深水埗發生了一宗兇殺案,案中一名三十七歲男子和一名三十三歲女子死亡。事發前一名年約四十歲男子進入事主的單位,挾持屋內一名六十五歲女子及八歲男童。到晚上約八時三十分,當三十三歲女子和其三十七歲男友返回單位時,被一直留在單位內的男子用刀襲擊。兇徒事後離開現場。案件仍在調查中。

肥肥 — 第二個「香港女兒」

陳龍超
明光社項目主任 (流行文化)
05/03/2008

3月2日幾千名港人參與肥肥追思會,現場電視轉播的鏡頭多集中在不同藝人的臉上,表情激動、淚流滿面,以便觀眾在不同空間默哀,孕育出千百個捨不得的感覺,電視台在會後意猶未盡,當晚加場演出,找來不同歌手演唱樂曲,來個遙距贈故知,延續傷感,沈殿霞的離開彷如香港喪失了另一個女兒(謝婉雯是第一個)般,傳媒版面積極回應,熱忱比諸戴安娜十一年前遇上車禍身故不遑多讓,而溫哥華市政府更為此定了「肥肥日」予以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