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香港生氣卻不要犯罪
不知大家過去幾年有沒有經常出現不安、不滿、甚至憤怒的情緒?若果有是十分正常的,因為大家仍然有正常的感情,沒有變成麻木不仁。經歷過社會運動、長期反覆的疫情,再加上新香港在民主、法治、新聞和言論自由的劇烈震盪;以及聽到很多顛倒黑白、是非不分、指鹿為馬、阿諛奉承的言論;看到正直的人受到不公平的對待;一向奉公守法、和平理性非暴力的人亦墮入法網;不少人仍未定罪已被長期扣押、不准保釋;大批生於斯、長於斯,深愛香港的人在一兩年間四散移民,而政府卻視若無睹,不但無意改善背後的深層次矛盾,甚至背道而馳;還有因為安排混亂、沒有周詳的應變計劃,令不少願意和政府合作的市民亦要在寒風中排隊等檢測、等入院、甚至等死!怎能不令人生氣?不過, 以弗所書第四章提醒我們:「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