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歧視 撐溝通
行政長官梁振英在首份施政報告中表示,對於是否需要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是一個極富爭議性的課題,必須審慎處理,會繼續廣泛聽取不同的意見。對於有人認為政府不就立法展開諮詢便會令社會連討論的機會也沒有,是言過其實,因為社會上有關討論其實每天都在進行,在香港這個自由社會,誰也阻不了。
行政長官梁振英在首份施政報告中表示,對於是否需要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是一個極富爭議性的課題,必須審慎處理,會繼續廣泛聽取不同的意見。對於有人認為政府不就立法展開諮詢便會令社會連討論的機會也沒有,是言過其實,因為社會上有關討論其實每天都在進行,在香港這個自由社會,誰也阻不了。
何秀蘭議員委託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在2012年11月初進行電話訪問,調查市民對不同性傾向人士權利的意見,結果顯示76%受訪者認為市民普遍對不同性傾向人士存在歧視,64%贊成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蘋果日報11月下旬進行電話訪問,57%受訪者認為不需要立法1,與此剛剛相反)。不過,這項調查中有兩項矛盾的結果。
前文提到維護家庭團體在道德上反對同性戀並非不理性。然而,今天主流的報章於同性戀議題上差不多都是一面倒支持同性戀的,對於維家團體所提的理據報道篇幅少之又少。
而且,報道內容常眼於不停地重複炒作同性戀者被歧視的個案,但卻對逆向歧視的例子近乎一字不提。就算少有地有報道提及反對者的理據,都是斷章取義地抽取個別句子扭曲報道,如:「同性戀就是肛交」或「同性戀=吸毒」。
經過「關注性傾向歧視條例諮詢」一役,現在要寫一篇相關議題的文章難度是很高的。因為只要稍一不慎就會被扣上歧視和無良的帽子。但說到受歧視的經驗,自己感受良多,實在不得不說!
關於同性戀的問題,明光社自15年前創社開始便有關注,我們的立場和意見一直在我們的雙月刊《燭光網絡》以及小冊子清楚表述,而且絕大部份都可以在我們的網頁找到。
立法會新丁陳志全議員,以極大的勇氣「出櫃」,承認是同性戀者,並聲稱會為同性戀者爭取權益。日前,他在立法會就《性傾向歧視條例》進行辯論。身為議員,為不同群體發聲,絕對是正常的事,但從事教育工作的筆者,承認對於違反自然定律的事物,態度較為保守,故此未能認同這種性傾向。然而在這個推崇「共融」的社會上,本人仍會尊重別人的選擇,不會「歧視」他們。
美國總統奧巴馬公開宣佈支持同性婚姻,很明顯是大選年一項政治考慮,因為美國支持同性戀的選民人數正在上升,而支持同性戀運動團體的政治捐獻能力亦絕對不能小覷。
最近,「歧視」之詞常被人掛在嘴邊。在加拿大,環球小姐大熱門Talackova因為曾在網上自認為變性人,之前被大會以「非天生女人」為由取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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