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租屋

衣食住行

陳偉洪
過去10年,搬家超過10次。一家四口,由市區搬到長洲小島接受三年神學裝備;到德國短宣一年;再回小島牧養兩年;隨後出發,旅居台灣,等候上帝的吩咐。原以為暫居數月,誰不知停留四年,與旅居、流散者同行。現在又再啟航,遠赴英國,一步一步跟隨,繼續客旅人生。
19/01/2023

「衣、食、住、行」究竟是按甚麼準則作排列?為何以衣為首,以行為末?或許,這是以人最基本的需要作考量。也可能是參考《史記.管晏列傳》「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這一句。從生活的經驗來說,衣與食大概已成為都市人一種時尚的追求。

個案回應(四):Ann選擇租客的自由

戶主拒租屋 被判罰款兼堂費
明光社資料室
22/01/2013

這個案例關於「罰款1,500、寫道歉信、被逼參加覺醒課程」等說法似乎是參考了一個錯誤的資料來源,而且一直沒有發覺。相信日後的版本會更正這個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