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性別承認」諮詢聯合回應(撮要版)
緒言
性別承認制度令人可以更改自己的法律性別,必然影響香港現行的男女婚姻制度,和父母身份,以下列出部份問題:
社會上有些人自覺自己的性別出錯,女兒心,男兒身。他們在港可選擇完成變性手術,以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從而滿足某程度的自我認同感。除了這些個人狀況,有關議題和討論,原來還會令人捲入LGBT(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政治漩渦裡。
跨性別政治的脈絡
現時世界上不少國家及地區都容許性別焦躁症(Gender Dysphoria)患者在符合不同程度的醫學規定下,更改當地身份證明文件上的性別身份/標記。各地醫學規定要求各有不同,但都主要圍繞四方面:醫學診斷、性別重置手術、荷爾蒙治療及實際生活體驗。
醫學診斷
「性別承認制度」牽涉的問題十分之廣。在開始討論之前,我們先要理解性別制度與性別政治中常提到的生理性別(sex)與社會性別(gender)的問題。
2013年香港終審法院《W訴婚姻登記官》案的裁決,讓已完成變性手術的W可享女性的法律地位,與男人合法結婚。W案裡法官曾形容英國的《2004年性別承認法令》(下簡稱「英國性承法」)為「令人信服的模式」,政府的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於2017年6月展開有關性別承認的公眾諮詢。諮詢文件花了不少筆墨於「英國性承法」(參39至75頁)。諮詢範圍廣闊,內容複雜。
就著性別及性別承認的議題,我們整合了一些資料,方便公眾人士了解。推薦你閱讀以下的資料:
同志,是華人世界獨有的詞彙,英語世界裡,同志是LGBTQIA。T是跨性別(Transgender)。對同志運動稍有認知的人都知道的,同志不只是同性戀,也有異性戀的直同志,也有跨性別同志。
明光社 香港性文化學會 合辦
2013年5月,終審法院裁定變性人可按更改後的性別與異性結婚,並建議政府處理變性人士的法律問題;因此,政府在2014年1月成立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小組於本年6月23日發表關於性別承認的諮詢文件,就性別承認議題諮詢公眾,包括是否在港設立「自我聲明模式」的性別承認制度,即是只按主觀心理,認為自己屬於那個性別便可改變性別身份。
社會上有少數人患上性別認同障礙或性別不安症,內心苦不堪言,他們尋求整形手術改變身體性徵,亦希望可在法律上登記為另一性別。政府發表了諮詢文件徵詢港人對規範變性的意見。接近三百頁的文件敘述了英國和世界各地的做法,又花了不少篇幅記敘支持和反對各種做法的理由。
今年是香港回歸中國20年,一切彷彿很美好,但統計處公佈2016年的堅尼系數創45年來新高,達到0.539,較1996年的0.518上升0.021,表示香港的收入分佈愈來愈走向不平均,市民的貧富差距擴大,貧窮問題非常嚴重,新一屆政府必須設法改善貧富懸殊的情況,否則社會將會加劇階級對立,造成政治不穩,而重中之重可算是居住問題,讓市民可以居有定所,不致居無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