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娼妓合法化不是靈丹妙藥 淺析娼妓法律及政策
最近香港的「企街」娼妓業起了很大的變化,大量內地的女士從合法及非法途徑進入本港賣淫,而大部份更是由黑社會安排下一批一批的偷運進港。她們大多數的經營方式是在街上兜撘,甚至會在一些公園中進行性交易,這已不是個別區域的問題而是一個跨區域的賣淫問題。警方要四出拘捕流鶯以杜絕違法行為。
雜誌論壇 烹屍案的雜誌報導與閱讀
去年「烹屍案」結審後,我相信讀者們都必定在報章、娛樂雜誌、電視新聞、娛樂節目或各式各樣的網站上看到有關的報導。若果把這些報導全部變成一式樣的純文字格式,把所有圖片抽走,並要讀者去分辨那些是報紙上的新聞報導,那些是娛樂花邊新聞。您有沒有信心能準確作出分辨呢?
關心婦女權益反對娼妓合法化
最近一些婦女團體及關注「一樓一」妓女團體紛紛高舉「妓權=人權」及「性工作者權」,她們要求政府把娼妓非刑事化及要求政府設立紅燈區。這訴求背後的理據是「一樓一」妓女受盡社會歧視,特別是警員在執法時候的歧視;所以娼妓合法化是合情合理的訴求。而「一樓一」妓女是因經濟環境緣故被迫當娼,娼妓也是職業,因此社會人士應支持娼妓合法化,不然便是歧視妓女。一言以蔽之,要關懷妓女便要支持娼妓合法化。
為受害人向報章說「不」
人倫間的互信有如軟墊把衝突化解,誠信的破壞所帶來的影響可以蔓延至社會的層面,讀畢近年風化案的報章報導,感慨良多。強姦、非禮以至輪姦似乎比以往多,受害人所承受的又豈止是身心靈的重。近期部份的香港性罪行發生在高信任程度的人倫關係中,例如教師與學生、醫生與病人、丈夫與妻子、甚至是父母子女之間,這些受害人付出的信任落空了,面對的是那驅散不了的人倫危機感。
淺析性罪行受害人免被傳媒揭露的法律保障及現況
近年各大報章在報導法庭新聞的篇幅有顯著的加增,本來多報導法庭新聞會令公眾得益,一方面這是法治及新聞自由的體現,另一方面亦可以讓公眾多一個途徑認識切身的法例並法庭如何依法作出裁決。不過新聞自由一旦被濫用,公眾不但未能得益,某些人以至社會也會因此而蒙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