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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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章手法論壇(一)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31/01/2000

  本專欄的目的,是以專業及客觀的角度,抽取過去幾個月內,一些值得關注的報導手法加以評論及分析(由於全港報章值得商榷的問題很多,本欄會較集中討論三份最暢銷的報章),以供讀者參考,歡迎各位親臨本社之資源中心,詳細閱讀有關資料,以方便作教材或撰寫文章之用。

有關賭博問題的網站介紹

陳燕萍    |    明光社項目主任
31/01/2000
  1. http://psy.pmf.org.tw
    這網站是由台灣大學心理學系的臨床組架設,為使用者提供各類的臨床心理學資訊。當中有一些案例供使用者參考,而有關賭博心理的問題也有個案在內。

新任總幹事感言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30/11/1999

當了十年公務員,做的是自己喜歡的工作──電台記者兼新聞節目主持。既不用在經濟不景時為生活憂慮,亦有不少時間在工餘時間事奉(因每星期有兩天假期,每年四十日大假),但還是選擇告別香港電台(一個公信力十分高,可以驕傲地告訴別人而不用面紅的傳媒機構),轉往奉獻收入仍未穩定的新興志願團體──明光社,為的就是忍無可忍!

卸任執行幹事感言

30/11/1999

明光社成立至今已有兩年光景,自己有幸能參與它的工作,使我的思想觀念備受磨練,從而再次肯定基督教信仰的精神及活力,促使今天我進入神學院裝備自己,以下就讓我雜亂地分享一下自己的感受吧!

人物素描 電影檢查員

30/11/1999

Leo弟兄工餘時參予影視及娛樂事務處(影視處)電影檢查顧問小組的工作已二年多,他坦言自己並非因為某些偉大的理想才參加,只是由於自己對電影的熱愛,和一點點服務社會的精神,便毅然報名參加。

法改會保障私隱報業評議會來龍去脈

30/11/1999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於一九九九年八月發表了一份有關「傳播媒介的侵犯私隱行為諮詢文件」(下稱文件)。

明光社有關「保障私隱報業評議會」的問卷調查結果

30/11/1999

注意事項:

  1. 本問卷之調查對象為18歲以上之成年人。
  2. 若被訪者反對成立報業評議會,於回答完第6題之反對理由後,不用再回答其餘問題,直接轉往第16題,填寫受訪者背景。
  3. 你認為現時報章侵犯私隱情況是否嚴重?

    (547) 是(轉第2題)  〈85%〉

    (99) 否(轉第3題)  〈15%〉

保障私隱報業評議會對新聞自由的影響

梁偉賢    |    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教授
30/11/1999

(原文刊於香港電台出版的「傳媒透視」1999年9月,特許本社轉載)

本文乃就法改會的建議提出個人看法,希望引發更多有心人士,關注香港新聞行業的健康發展,專業水平的提升,以致充份發揮其監察與制衡的功能,令市民大眾的私隱權益獲得法律保障之餘,同時可以透過新聞傳播媒介去有效監察政府與公眾利益有關的事務。

明光社就保障私隱報業評議會之回應

30/11/1999

現時傳媒污染問題嚴重,最理想的改善方法是傳媒可以自律,不用成立監管機構,但我們對傳媒能夠自律並不樂觀。主要是由於幾份最暢銷報章的老闆不肯加入有約束力的報業組織,另外,在目前報業的生態環境,前線新聞工作者難以堅拒執行違反專業操守的指令。

問卷調查結果分析

30/11/1999

明光社在十月中透過問卷,成功訪問了646名十八歲以上之市民(大部份於街頭進行),八成半受訪者認為現時報章侵犯私隱情況嚴重(特別是對藝人及公眾人物),約七成半不相信新聞界可以透過自律改善有關情況,特別是由於業內競爭激烈,令新聞界因為要刺激銷路而放棄專業操守,所以贊成成立保障私隱報業評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