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香港同運議程回顧2024 (LGBT+ Agenda, Hong Kong 2024)

06/02/2025

更改身份證上性別記項

2023年2月6日,終審法院就女跨男跨性別者Q及謝浩霖提出的司法覆核案作出判決,裁定入境處規定跨性別人士必須完成完整性別重置手術才能申請更改身份證上性別記項的政策違憲。港府在2024年4月3日公佈,跨性別人士只需完成「指定手術改變性徵」,及符合「各項修訂資格準則及要求」兩大條件,處方會按個別情況考慮讓申請人更改在身份證上的性別記項,有關修訂已於公佈當日生效。

全球同運議程回顧2024 (LGBT+ Agenda, Global 2024)

06/02/2025

同性婚姻

2024年2月15日,希臘議會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使希臘成為第一個容許同性婚姻的東正教國家。[1]

全球同運議程回顧2023 (LGBT+ Agenda, Global 2023)

18/04/2024

信仰團隊為同性婚姻祝福

2023年11月8日,梵蒂岡發聲明表示跨性別者可接受洗禮、成為教父母及擔任教堂婚禮的見證人,但前提是在信徒中不會「引起公眾醜聞或在忠誠上有迷失的風險」。此外,梵蒂岡在12月18日宣佈,教宗方濟各正式批准天主教神父祝福同性伴侶,但同時維持對同性婚姻的嚴格禁令,重申婚姻是男女間終生結合,神父對同性伴侶的祝福不得與宗教儀式或民事結合掛鈎。[1]

香港同運議程回顧2023 (LGBT+ Agenda, Hong Kong 2023)

17/04/2024

爭取承認同性婚姻案
岑子杰在2013年與同性伴侶在美國結婚,2018年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聲明本港法例不承認海外註冊的同性婚姻是違憲的。岑先後在高等法院原訟庭及上訴庭敗訴,其後獲准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方從三方面爭議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是否違反《基本法》第25條及《香港人權法案》第22條下的平等權,包括:將同性伴侶排除在婚姻制度之外是否違憲;未能為同性伴侶提供任何替代途徑以獲得法律上承認關係是否違憲;及不承認外地同性婚姻是否違憲。

全球同運議程回顧2022 (LGBT+ Agenda, Global 2022)

21/06/2023

同性婚姻與領

2022年10月4日,斯洛文尼亞議會通過了一項修正案,允許同性伴侶結婚及領養孩子。[1]

香港同運議程回顧2022 (LGBT+ Agenda, Hong Kong 2022)

21/06/2023

司法覆核

女跨男跨性別者Q及謝浩霖,她們的香港身份證均顯示二人為女性,惟二人已將其英國公民護照或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性別改為男性。基於擔心手術風險,在未完成完整性別重置手術之下,二人向入境處申請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標記,有關申請被拒後,二人提出司法覆核,但高等法庭裁定她們敗訴,二人遂提出上訴。

全球同運議程回顧2021 (LGBT+ Agenda, Global 2021)

21/02/2022

教會

2021年3月15日,梵蒂岡教廷稱神父不能祝福同性婚姻,並且這種祝福是無效的,這一裁決令到某些同性戀天主教徒感到失望,因為他們希望自己的教會在教宗方濟各的領導下會得到更多支持。3月16日,一群持不同意見的羅馬天主教神職人員對梵蒂岡發起不服從運動,他們將無視教廷的命令繼續祝福同性伴侶。[1]

香港同運議程回顧2021 (LGBT+ Agenda, Hong Kong 2021)

26/01/2022

司法覆核案及其他相關案件

兩名男同性戀者吳翰林與李亦豪在2017年於英國註冊結婚,其後吳以綠表形式購入一個二手居屋單位,李表示自己是家中經濟支柱,超過九成購買單位的款項是由他支付。由於房委會的政策規定單位只可供業主及購買單位申請表上的「家庭成員」居住,而單位的業權亦可在不用補地價的情況下,轉售予獲准居住人士。而海外註冊的同性伴侶不獲房委會承認為「家庭成員」,因此,如李若想成為該單位的聯名業主,則須補地價。

全球同運議程回顧2020 (LGBT+ Agenda, Global 2020)

26/01/2021

同性婚姻/同性伴侶結合

2020年5月26日開始,哥斯達黎加的同性伴侶可以註冊結婚,落實該國最高法院憲法院於2018年的裁決。[1]